申請人:沈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丁莉,上海市臨港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申請人:周燕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沈某某與被申請人周燕某申請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一案過程中,申請人沈某某于2020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本院認為,訴訟當(dāng)事人有權(quán)處分自己的民事權(quán)利,申請人沈某某撤訴申請符合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可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申請人沈某某撤回起訴。
審判員:葉利芳
書記員:張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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