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汪某某,男,住黑龍江省富裕縣。被告:呂光某,男,住黑龍江省富裕縣。被告:劉某某,女,住黑龍江省富??h。
原告汪某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要求被告償還欠款人民幣本息合計246,400.00元;2.承擔本案的各項費用。事實與理由:被告在原告處借款人民幣220,000.00元,出具了欠據(jù),約定利息1分5厘,此款到期后,多次找被告索要,被告至今未償還,被告劉某某與呂光某系夫妻關系,該欠款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故將二被告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償還欠款本息。被告劉某某辯稱,欠款屬實,不欠那么多錢,我們之間還有奶資和租我家牛錢沒有算清,這個等我愛人呂光某回來后再進一步算賬,對這個欠條的數(shù)額我不認可。被告呂光某未到庭應訴、答辯。原告為證明其訴稱理由,向本院提供如下證據(jù);被告呂光某出具的借款合同一份。證實被告呂光某所欠原告欠款的事實。被告呂光某未到庭質(zhì)證。被告劉某某質(zhì)證認為,欠條是我愛人出的,但是就是賬目沒有算清,我對這個數(shù)額不認可,但我有奶資本,今天沒有帶到法庭,庭后我們可以算賬,如果算不清,我就主張我的權利。本院認為,該證據(jù)系被告呂光某本人簽字,客觀、真實,對該證據(jù)予以確認。被告呂光某未提供證據(jù)。被告劉某某未提供證據(jù)。根據(jù)當事人的舉證及本院對上述證據(jù)的認定意見,本院確認本案的事實如下:2016年3月8日,被告在原告處借款人民幣220,000.00元,出具了欠據(jù),約定利息1分5厘,此款到期后,多次找被告索要,被告至今未償還,被告劉某某與呂光某系夫妻關系,該欠款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故將二被告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償還欠款本息。
原告汪某某與被告呂光某、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汪某某、劉某某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呂光某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原告汪某某與被告呂光某之間的借貸關系合法有效,被告未履行還款義務,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本案中,該筆債務系被告呂光某與劉某某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發(fā)生,因此二被告應共同償還此債務,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被告劉某某主張與原告之間未算清賬目,沒有有效證據(jù)予以證實,本院不予支持,可另行主張權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二款、第一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呂光某、劉某某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共同償還原告汪某某欠款人民幣本息合計246,400.00元(利息按月利率1.5分計算,計算至2017年6月28日,后續(xù)利息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4,996.00元,由被告呂光某、劉某某共同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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