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畢長計,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閔行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安輝,上海勝杰律師事務(wù)所。
被告:丁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閔行區(qū)。
原告畢長計與被告丁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qū)徖?,現(xiàn)因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簡易程序轉(zhuǎn)為普通程序?qū)徖怼?br/>
審判員:冷安宏
書記員:陳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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