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楊某某與利川市忠路鎮(zhèn)龍渠鞭炮廠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原告楊某某,女,生于1964年8月19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農(nóng)民,住本市。委托代理人李長樹,男,生于1962年4月16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農(nóng)民,住本市。系原告之夫。特別授權(quán)代理。被告利川市忠路鎮(zhèn)龍渠鞭炮廠(以下簡稱龍渠鞭炮廠)。住所地:利川市忠路鎮(zhèn)主壩村**組。組織機構(gòu)代碼:78093281-X。負責人譚祥兵,系該廠廠長。委托代理人鄒建軍,湖北圖盛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特別授權(quán)代理。

原告楊某某訴稱:原告于2004年至2008年3月8日在被告龍渠鞭炮廠上班,在插引車間從事鞭炮插引工作。2008年3月8日,因固引車間違規(guī)操作,導(dǎo)致插引車間發(fā)生生產(chǎn)安全爆炸事故,原告在事故中燒傷致殘。經(jīng)鑒定,勞動能力為傷殘五級。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原告要求被告保留勞動關(guān)系,并補訂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被告不但沒有補訂勞動合同,而且不顧法律的規(guī)定,否認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guān)系。被告應(yīng)依法向原告支付自2008年3月8日之日起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前一日的每月2倍工資。現(xiàn)起訴請求: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自2009年3月7日至2016年5月7日共計86個月基本工資309722.12元,工齡工資及艱苦崗位補助工資98040元,合計407762.12元,并加付應(yīng)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08年3月8日至2016年4月7日共計98個月的二倍工資差額,合計464659.16元;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病住院治療應(yīng)獲得的社會醫(yī)療保險待遇損失費4640.85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訴訟維權(quán)所支出的車費、住宿費每人150元/天、伙食補助費每人50元/天、公雜費每人30元/天及相關(guān)的其他費用。被告龍渠鞭炮廠辯稱:被告方不存在違法除名、終止雙方勞動關(guān)系的事實,系雙方對安排工作一事未達成一致,過錯不在被告方。原告也承認自己并未上班,我方認為提供勞動獲得勞動報酬是合法合理的,若沒有提供勞動要求獲得勞動報酬是沒有依據(jù)的。原告的工資支付形式是計件,故原告不存在基本工資、工齡工資、有毒有害粉塵作業(yè)及艱苦補助工資等。原告不符合與被告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被告愿意給原告提供合適崗位的機會,但前提是雙方達成合意。原告再次提起仲裁及訴訟,違背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則。請求法院查清本案事實后,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經(jīng)審理查明:原告楊某某在被告龍渠鞭炮廠從事鞭炮引線插引工作。2008年3月8日17時許,原告正在作業(yè)時,鞭炮廠突然發(fā)生爆炸事故,致使原告燒傷。2009年1月8日,原利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利勞社〔2009〕7號《關(guān)于楊某某同志因工受傷的認定決定》認定楊某某為因工受傷。后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原告工傷的致殘程度為五級。后原告向利川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2年9月18日,該委下達利勞人仲裁字〔2012〕26號仲裁裁決書。原告對此不服,于2012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起訴訟。2013年9月4日,本院作出(2012)鄂利川民初字第03160號民事判決。原告不服,提出上訴。2013年12月18日,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3)鄂恩施中民終字第00786號民事裁定,將該案發(fā)回本院重新審理。2014年5月26日本院立案重審,原告請求:1、判決被告賠償原告?zhèn)麣埼寮壻r償金、工傷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財產(chǎn)損失、護理人員務(wù)工工資、車費、鑒定檢查費、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補助費等共計387698.06元;2、判決被告為原告辦理相關(guān)的社會保險手續(xù)和職業(yè)健康檢查;3、判決被告支付原告2倍工資29379.13元,加班工資64193.70元;4、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審理中,原告增加訴訟請求:增加交通費738.50元;將2倍工資由原來的29379.13元變更為58758.26元;保留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勞動關(guān)系,并簽訂勞動合同。2014年8月5日,本院作出(2014)鄂利川民初字第0129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被告龍渠鞭炮廠給付原告楊某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3807.88元、停工留薪期待遇15871.92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350.00元、住院期間護理費7445.06元、交通費1328.50元、鑒定及檢查費304.50元,上述共計人民幣54107.86元,扣除原告借支2000.00元,實際為52107.86元。此款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二、保留原告楊某某與被告龍渠鞭炮廠之間的勞動關(guān)系,原告楊某某由被告龍渠鞭炮廠安排適當工作。三、被告龍渠鞭炮廠于本判決生效后,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為原告楊某某辦理相關(guān)社會保險手續(xù)和職業(yè)健康檢查。四、駁回原告楊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痹娌环撆袥Q,提出上訴,后又撤回上訴。2014年10月30日,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4)鄂恩施中民終字第0085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上訴人楊某某撤回上訴,雙方均按一審判決執(zhí)行?!?015年9月1日,原告依據(jù)(2014)鄂利川民初字第01297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在執(zhí)行中,被告對該判決書中第一項履行了義務(wù),對第二、三判項,因未達成一致意見,故至今未履行完畢。因被告未履行判決書中第二、三判項,2016年2月7日,原告向利川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一、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自2009年3月7日停工留薪期滿后,被申請人違法除名終止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guān)系,造成申請人至今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而獲得工資收入,至2016年2月7日申請仲裁之月時止,共計83個月工資收入損失。1、基本工資:83個月×3601.42元/月=298917.86元;2、工齡工資和氯酸鉀、硫磺等有毒有害及粉塵物作業(yè)艱苦崗位補助工資:83個月×(60元×12年+12元/天×30天)=89640元。以上兩項工資合計397557.86元,并加付應(yīng)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2016年2月8日之后至被申請人依法履行并完善與申請人之間勞動關(guān)系手續(xù)程序,為申請人安排適當工作提供正常勞動而獲得工資收入時止累加計付。二、被申請人自2008年3月8日應(yīng)當與申請人訂立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之日起至補簽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之前一日期間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至2016年2月7日申請仲裁之日止共計95個月二倍工資差額。1、基本工資差額:95個月×3601.42元=342134.90元;2、工齡工資和氯化鉀、硫磺等有毒有害及粉塵物作業(yè)艱苦崗位補助工資差額:95個月×(60元×12年+12元/天×30天)=102600元。以上兩項合計444734.90元,2016年2月7日至補簽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之前一日止累加計付。三、被申請人依照《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補助費標準,賠償申請人維權(quán)期間所需支出的費用:1、車費120元;2、住宿補助費每人每天150元;3、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50元;4、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等以及與其相關(guān)的其他費用?!痹谥俨弥校暾埲水斖ピ黾颖簧暾埲酥Ц渡暾埲艘虿≈委熧M用4640.85元,并加付25%醫(yī)療費用的賠償費用的請求。該委于2016年4月18日作出利勞人仲裁字[2016]7號仲裁裁決書,裁決如下:“一、被申請人利川市忠路鎮(zhèn)龍渠鞭炮廠于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nèi)以人民幣方式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傷殘津貼63960.00元及非因工傷醫(yī)療費1730.25元;二、駁回申請人楊某某的其他仲裁請求”。2016年5月12日,因原告對該仲裁裁決不服,訴至本院提出如前訴訟請求。庭審中,原告變更訴訟請求第一、二項計算工資的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7日,總額分別變更為442249.71元、503249.67元;明確訴訟請求第四項所涉交通費為200元、住宿補助費750元、伙食補助費250元、公雜費150元、郵寄費16.40元、案件受理費10元。2016年6月21日,本院作出(2016)鄂2802民初1774號民事裁定,以構(gòu)成重復(fù)起訴為由,裁定駁回原告楊某某的起訴。楊某某不服該裁定,向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院于2016年9月26日作出(2016)鄂28民終1400號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楊某某不服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處理結(jié)果,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7年4月28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民再90號民事裁定,撤銷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2016)鄂28民終1400號民事裁定及本院(2016)鄂2802民初1774號民事裁定,并指令本院對本案進行審理。本院于2017年5月9日立案審理該案。在審理中,原告要求所涉工資計算時間均增加至2017年6月,將交通費變更為662.50元,將住宿費變更為3500元,將伙食補助費變更為1000元,將公雜費變更為800元,將郵寄費變更為53.60元。另查明,原告在2016年1月6日因病住院6天,支付醫(yī)療費用4147.25元,其中農(nóng)村新型合作醫(yī)療基金已補償2417元。原告因維權(quán)支付交通費180元。本院認為,既然原、被告之間的勞動關(guān)系仍然保留,那么勞動者就享有獲得工資報酬的權(quán)利。針對原告的第一項請求,雖然原告在本院判決保留勞動關(guān)系并適當安排工作后未實際工作,但是因雙方就安排工作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目前尚未妥善安排工作,故原告應(yīng)享有獲得傷殘津貼的權(quán)利。由于原告當時工資實行計件,所以原告在停工留薪期滿后可按統(tǒng)籌地區(qū)最低月工資標準分段計算,結(jié)合原告在仲裁中的請求,自2009年3月7日停工留薪期滿后,計算至2016年2月7日申請仲裁之時,總額為60600元。因原告未提供其受傷前所在工作環(huán)境存在苦、臟、累、險及有毒有害的證據(jù),故原告主張艱苦崗位津貼,本院不予支持。同時,原告主張工齡工資,于法無據(jù),本院不予支持。根據(jù)仲裁前置的原則,對超出仲裁請求事項的部分請求,本院依法不予解決。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后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所應(yīng)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由支付二倍工資義務(wù)轉(zhuǎn)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義務(wù),此時用人單位不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同時,原告并不滿足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因此,對原告的第二項請求,本院不予支持。針對原告的第三項請求,因原告屬于被告的職工,且被告未為原告繳納職工醫(yī)療保險費,故原告因病住院費用除農(nóng)合基金支付外,余額應(yīng)由被告承擔。針對原告第四項請求,根據(jù)原告提交的交通費票據(jù)原件,本院僅支持180元,對交通費票據(jù)復(fù)印件,因無法與原件核對,故本院就該部分不予支持;原告未提供住宿費票據(jù),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張維權(quán)期間伙食補助費、公雜費、郵寄費,于法無據(jù),本院不予支持。綜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二)、(三)項,第七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某某訴被告龍渠鞭炮廠勞動爭議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12日立案受理,同年6月21日作出(2016)鄂2802民初1774號民事裁定。楊某某不服該裁定,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院于2016年9月26日作出(2016)鄂28民終1400號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楊某某不服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裁定,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7年4月28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民再90號民事裁定,撤銷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2016)鄂28民終1400號民事裁定及本院(2016)鄂2802民初1774號民事裁定,并指令本院對本案進行審理。本院于2017年5月9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組成由審判員李清華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黃美才、李明祥參加的合議庭,于2017年6月16日公開開庭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長樹,被告龍渠鞭炮廠負責人譚祥兵及其委托代理人鄒建軍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一、被告利川市忠路鎮(zhèn)龍渠鞭炮廠支付原告楊某某自2009年3月起至2016年2月期間的傷殘津貼60600元;二、被告利川市忠路鎮(zhèn)龍渠鞭炮廠支付原告楊某某非因工傷醫(yī)療費1730.25元;三、被告利川市忠路鎮(zhèn)龍渠鞭炮廠支付原告楊某某交通費180元;四、駁回原告楊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上訴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人應(yīng)在提交上訴狀時,根據(jù)不服本判決的上訴請求數(shù)額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預(yù)交上訴案件受理費,款匯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戶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恩施開發(fā)區(qū)支行,賬號:17×××04(特別提示:用途欄務(wù)必注明系某某上訴案訴訟費,并將匯款憑證及聯(lián)系電話提交本院或郵寄至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訴人在上訴期屆滿后七日內(nèi)仍未預(yù)交上訴費用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