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武漢市黃陂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周威,系湖北省正大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一般授權代理。
被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武漢市漢陽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胡金玲,系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一般授權代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鄒揚揚,系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一般授權代理。
被告:劉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武漢市漢陽區(qū)。
原告李某與被告劉某某、劉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7年8月3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雙方當事人之間爭議較大、案情復雜,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
審 判 長 孫 嬌 人民陪審員 毛贊紅 人民陪審員 李 紅
書記員:彭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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