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
湖北華全律師事務所(湖北華全律師事務所)
大冶市人民醫(yī)院
劉建政(湖北維佳律師事務所)
汪佳佳
原告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委托代理人袁東升,湖北華全律師事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大冶市人民醫(yī)院。
法定代表人許清。
委托代理人劉建政,湖北維佳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汪佳佳。
原告李某某訴被告大冶市人民醫(yī)院醫(y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李某某于2015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李某某在案件宣告判決前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五項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李某某撤回起訴。
本案訴訟費180元,由原告李某某負擔。
本院認為,原告李某某在案件宣告判決前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五項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李某某撤回起訴。
本案訴訟費180元,由原告李某某負擔。
審判長:吳曦
審判員:劉豐
審判員:劉軍
書記員:馬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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