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
倪萍xxxx年xx月xx日出生
陳某
楊梅(湖北永欣律師事務所)
原告: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丹江口市人,務工。
委托代理人:倪萍(李某某妻子)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丹江口市人,務工。代理權限:一般代理。
被告:陳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丹江口市,務工。
委托代理人:楊梅,湖北永欣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一般代理。
本院在審理原告李某某訴被告陳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中,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審查認為:原告李某某的申請意思表示真實,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 ?第二款 ?、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李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148元,減半收取574元,由原告李某某負擔。
本院審查認為:原告李某某的申請意思表示真實,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 ?第二款 ?、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李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148元,減半收取574元,由原告李某某負擔。
審判長:陳光林
審判員:李曉勤
審判員:胡雪鋒
書記員: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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