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吳慶,湖北百思得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余龍,湖北百思得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
被告:程勁,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qū),
被告:武漢申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青菱街紅霞村三家店特一號湖北華中動力車產業(yè)園內。
法定代表人:耿選華,經理。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國際營業(yè)部,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建設大道426。
負責人:李星,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毅、姜保林,湖北廣眾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
被告:楊茹,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浠水縣,
被告:夏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浠水縣人,住湖北省浠水縣,
被告: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qū)香港路145號。
負責人:潘建湘,經理。
被告:陶旭陽,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襄陽市人,住湖北省襄陽市襄陽區(qū),
被告:襄陽互誼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襄陽市襄洲區(qū)鄧城大道東段。
負責人:袁勝凱,經理。
被告:建甌市宏信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建甌市屏風市屏風路21號。
負責人:陸全有,經理。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棗陽支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棗陽市襄陽路111號。
負責人:楊冰,經理。
被告:張從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合江縣,
被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瀘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qū)酒城大道一段7號33幢1層2—5及2層8號。
負責人:曹陽,經理。
被告:戴建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黃石市人,住湖北省黃石市西塞山區(qū),
被告:李莉娜,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qū)鸚鵡大道136號。
負責人:肖正輝,經理。
被告: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qū)工農兵路65號綜合樓7-9層。
負責人:胡書欽,經理。
原告李某訴被告程勁、武漢申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國際營業(yè)部、楊茹、夏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陶旭陽、襄陽互誼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建甌市宏信物流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棗陽支公司、張從有、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瀘州中心支公司、戴建軍、李莉娜、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因涉案車輛未在被告太平洋財保湖北公司投保,故原告所訴主體錯誤。導致本案無法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李某的起訴。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宏愜?/p>
書記員::姜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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