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權某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熊鷹,黃岡市保險法律服務所主任,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被告:章某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黃志鵬,湖北團風縣宏劍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市分公司,住所地為石家莊市橋西區(qū)自強路6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130100804433442P。
負責人王翔,總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吳敬,河北鼎端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原告權某某訴被告章某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原告權某某于2016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權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權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205元減半收取602.5元,由原告權某某承擔。
審判員 余曉利
書記員:唐駿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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