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文某某、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上訴人(原審原告):文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身份證住址:湖北省公安縣。委托訴訟代理人:彭湘英,湖北弘愿律師事務所律師。上訴人(原審被告):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住所地:武漢市東湖開發(fā)區(qū)關山大道以東、創(chuàng)業(yè)街以北武漢光谷國際商務中心*幢**層****號。負責人:賈迎,該公司總經理。委托代理人:張慧,女,該公司員工。

文某某上訴請求:1.依法維持原審第二項判決;2.依法判令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向文某某支付2011年1月29日至2016年11月30日周末加班工資39,849.21元(52周×2天-12月×6天)×5.83年×12小時×8.9元×2倍;3.依法判令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向文某某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7,149.52元(3,640.84元+314.48元+569.6元)×6個月。事實與理由:1.一審判決部分事實認定錯誤。一審審理過程中,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出具了《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獲得了綜合計算工時制的許可,但該決定書系2017年2月17日準許的。文某某自入職以來,每天上班12小時,每月休息6天。在2017年2月17日之前,應當以標準工時來計算加班工資,但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提供的工資表中,只有延時加班工資的計算,沒有給文某某計算周末加班工資。因此文某某周末加班工資訴請應當予以支持。2.一審法院對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shù)月均工資認定有誤。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文某某離職前的12個月平均工資為3640.84元,但該數(shù)額是用人單位實際發(fā)放的工資數(shù)額,并未包含用人單位每月代扣的社保個人繳納部分314.48元和周末加班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濟補償?shù)幕鶖?shù)是勞動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因此工資包含哪些項目是上述問題的關鍵。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shù)脑鹿べY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所以說,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應當以勞動者應發(fā)工資為準,也就是說屬于工資性質的貨幣性收入都應計算在內。依據社會保險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shù)一般為其月工資總額,勞動者應承擔的繳納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所以,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屬于其工資的一部分。因此,加班工資、用人單位代扣的社保費用都是勞動者應得工資的組成部分。文某某的經濟補償金應為27,149.52元(3,640.84元+314.48元+569.6元)×6個月。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的辯稱與上訴理由一致。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上訴請求:請求依法改判不支付文某某經濟補償金21,845元、不支付2016年未休年休假工資1,674元,或依法發(fā)回重審。事實與理由:1.一審判決支持文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845元,屬于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案涉勞動合同并非在2016年12月5日解除,文某某郵寄的說明根據不具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案涉勞動合同在2016年12月14日文某某郵寄給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的說明,并不具有解除勞動合同效力,案涉勞動合同系在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向文某某郵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解除,且該解除系合法解除,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無需向文某某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2.一審判決支持文某某2016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資無事實依據。文某某的辯稱與與上訴理由一致。文某某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向文某某支付,1.2011年1月29日至2016年11月30日年休假工資117,241.37元;2.2011年1月29日至2016年11月30日延時加班工資81,255.04元;3.2011年3月6日至2016年11月30日周末加班工資39,849.21元;4.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30,000元;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一審法院認定:原告文某某于2011年2月22日入職被告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處。入職后,雙方簽訂了二份勞動合同,期限為2011年2月22日至2014年2月21日,2014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1日,合同約定原告的崗位為物業(yè)服務工作,工作地區(qū)為湖北,工資以期限劃分分別為1,100元和1,300元,計算加班費的工資基數(shù)分別為1,100元和1,300元。工作期間,原告在武漢市硚口區(qū)解放大道同馨花園小區(qū)擔任秩序維護員,每天上班12小時,每月休息6天。被告按月向原告發(fā)放工資,并為原告繳納了2013年8月起至2016年11月的社會保險。原告已休2014年年休假,2015年領取了年休假工資,2016年年休假未休。2016年12月,被告退出了同馨花園小區(qū)物業(yè)服務項目,并于當月4日向原告郵寄《調動通知書》,告知被告須于當月6日前往新的工作地點報到,逾期3天不報到的將視原告為自動離職。原告于當月5日收取調動通知書后,隨即同保安隊的全體人員一同書寫了一份《說明》,其中載明因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資等原因不愿再去上班,并于同日將該《說明》郵寄給被告公司。6日,原告又單獨郵寄了一份內容相同的《說明》給被告。原告隨后未再上班。被告也于12月14日向原告郵寄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2017年5月31日,原告向武漢市硚口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硚勞人仲裁字[2017]第192號《仲裁裁決書》。另查明,原告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3,640.84元,被告已在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處獲得了實行以月為計算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制許可。一審法院認為,1.原告2016年未休年休假,被告也未提供已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的證據,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1,673.94元(3,640.84元/月÷21.75天/月×5天×200%)。2.原告每月休息6天,每天工作12小時,每月工作288小時[(30天-6天)×12時],超過標準工時(每月176小時)112小時,被告每月應當支付原告加班費1,255元(1,300元/月÷21.75天÷8小時×112小時×1.5倍)。根據被告提供的工資組成,被告已經按月足額發(fā)放了加班費,故對原告要求被告發(fā)延時加班工資的訴請不予支持。3.被告已經獲得了綜合計算工時制的許可,原告訴請的周末加班工資無法律依據。原告的加班時長和應發(fā)加班工資已在上文計算,不再贅述。4.原告同保安隊的全體隊員于2016年12月5日向被告郵寄一份說明,載明因被告公司未為原告繳納社會保險而不愿再去被告處上班,解除了與被告的勞動合同。該解除行為在被告的解除行為前生效,且符合《勞動合同法》中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故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訴請予以支持,金額為21,845元(3,640.84元/月×6個月)。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參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被告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向被告文某某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1,845元。二、被告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向被告文某某支付2016年未休年休假工資1,674元。三、駁回原告文某某其它訴訟請求。上述款項均于判決書生效后10日內支付。案件受理費予以免交。本院二審期間,綠城公司補交了2016年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的行政審批文件;雙方同意文某某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3,841元。
上訴人文某某因與上訴人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等糾紛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qū)法院(2017)鄂0104民初354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于2018年3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調查,當事人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故對本案不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本G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已經獲得了綜合計算工時制的行政許可,文某某訴請周末加班工資無法律依據。文某某于2016年12月5日向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郵寄一份說明,載明因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未為文某某繳納社會保險而不愿再去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處上班,解除了與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的勞動合同。一審認定該解除行為在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的解除行為前生效、且符合勞動合同法中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于法有據。但一審法院對文某某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錯誤,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亦錯誤,經計算金額為23,046元(3,841元/月×6個月)。文某某在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工作至2016年12月5日,未休年休假。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應當向文某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1,765.98元(3,841元/月÷21.75天/月×5天×200%),但文某某上訴請求對此項予以維持,本院照準1,674元。綜上所述,文某某上訴請求部分成立,應予支持。綠城物業(yè)湖北分公司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應予糾正,但適用法律正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qū)法院(2017)鄂0104民初3540號民事判決的第二項,即二、被告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向被告文某某支付2016年未休年休假工資1,674元。上述款項于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支付;二、撤銷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qū)法院(2017)鄂0104民初3540號民事判決的第一項、第三項,即一、被告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向被告文某某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1,845元;三、駁回原告文某某其它訴訟請求。三、上訴人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上訴人文某某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3,046元;四、駁回上訴人文某某的其他上訴請求;五、駁回上訴人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其他上訴請求。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二審案件受理費10元,由綠城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