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與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上訴人(原審原告):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高新區(qū)天府大道北段1480號高新孵化園。
法定代表人:馬仕兵,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易伶俐,北京觀韜(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孫卓,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向陽北大街3688號。
訴訟代表人: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主要負責人:王強,該破產管理人組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冬梅,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趙偉,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威集團)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冀06民初10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元某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易伶俐、孫卓、被上訴人天威集團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冬梅、趙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元某公司上訴請求:1.請求撤銷(2016)冀06民初106號民事判決,依法改判支持元某公司的訴訟請求;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天威集團承擔。事實和理由:一、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本案并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以下簡稱破產法)第18條解除權的前提條件及法定情形。1.本案不存在“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的情形。元某公司已支付股權對價并將22名股東的股權登記在元某公司名下,《股權轉讓協(xié)議》雙方已經履行完畢。元某公司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協(xié)議股權,《股東協(xié)議》元某公司方亦履行完畢。加之,天威集團不履行回購義務,元某公司根本無法轉讓股權。一審判決的“未履行協(xié)議內容”的認定,根本無法作為適用《破產法》第18條的依據(jù);2.破產管理人從未通知元某公司解除《股東協(xié)議》,也非在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未通知”“未答復”,而是在元某公司向其申報債權時,向元某公司出具《債權登記回執(zhí)表》,并多次電告并在《債權審查意見表》中明確答復元某公司“《股東協(xié)議》第6.1條不構成股權回購協(xié)議,不確認債權”。無論怎樣,破產管理人都未在兩個月內明確合同是解除還是繼續(xù),依法已喪失行使解除權的權利。二、一審認定事實錯誤。1.錯誤認定《股東協(xié)議》的履行內容及存在“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的情形,人為割裂《股權轉讓協(xié)議》與《股東協(xié)議》的一體性?!豆蓹噢D讓協(xié)議》與《股東協(xié)議》系不可分割的一體協(xié)議,《股權轉讓協(xié)議》簽訂的前提是天威集團在《股東協(xié)議》中做出股權回購承諾。一審判決認定的元某公司既沒有將股權過戶給天威集團,天威集團也未支付轉讓價格的內容,并非案涉《股東協(xié)議》的履行內容?!豆蓶|協(xié)議》約定的元某公司的履行義務內容是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協(xié)議股權且元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畢;2.錯誤認定破產管理人《關于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債權意義的答復意見》的答復時間,在破產管理人并未解除協(xié)議的意思表示下,違法認定協(xié)議解除。3.元某公司以高額溢價26848.4萬元受讓22名自然人股東15793萬元股份的方式投資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威新能源),并非基于市場公平價格,系基于天威集團作為大股東的股權回購承諾。一審未正確認定上述事實,割裂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與《股東協(xié)議》的整體性,導致國有資產的損失。4.一審判決忽略了元某公司“確認破產債權”的訴請,在確認天威集團有股權回購義務后,錯誤解除合同,本案即使解除合同,依法元某公司因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賠償權亦應確認為破產債權。三、一審判決“應當主張《股東協(xié)議》解除后的權利”事實上并無執(zhí)行的可能?!豆蓹噢D讓協(xié)議》與《股東協(xié)議》系不可分割的一體協(xié)議,僅解除《股東協(xié)議》而未解除《股權轉讓協(xié)議》客觀上剝奪了元某公司的救濟途徑,必然造成國有資產的巨大流失。
天威集團主要辯稱:一、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8日受理天威集團破產申請,在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管理人并未通知上訴人履行《股東協(xié)議》,依據(jù)《破產法》第18條的規(guī)定,《股東協(xié)議》已經解除。二、《股東協(xié)議》6.1條只規(guī)定了天威集團的“參與義務”,而不是“回購義務”。天威集團不是確定的購買方,僅僅參與不是合同的相對人,也不負有購買義務。同時,《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采用公開轉讓的方式進行”,而《股東協(xié)議》6.1條約定天威集團以約定價格參與競買上訴人轉讓的股權,因違反該規(guī)定而無效。
元某公司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一、確認元某公司享有天威集團破產財產債權;二、確認元某公司破產債權申報金額為385,028,087.20元(截止2016年1月7日),其中本金268,481,000.00元,利息116,547,087.20元。三、案件受理費由天威集團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元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原名“成都工投工業(yè)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2009年11月更名為“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2009年4月24日,天威新能源的22名股東與元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根據(jù)該協(xié)議,天威新能源股東除天威集團外的22名個人及法人股東將其持有的天威新能源的共計15,793萬元出資轉讓給元某公司(元某公司以26,848.1萬元受讓)。天威新能源注冊資本為51,793萬元,截止《股權轉讓協(xié)議》交割完成時,天威集團對天威新能源出資共計36,000萬元,元某公司出資共計15,793萬元。
《股權轉讓協(xié)議》簽訂之后,元某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以股權受讓的方式向天威新能源投資268,481,000.00元,獲得15,793萬元股權,持股比例為17.8%,股權轉讓交割日確定為2009年4月28日。
2009年4月24日,元某公司與天威集團簽訂了《股東協(xié)議》,該協(xié)議第6.1條“股權回購”條款約定:“如天威新能源未能在本次股權轉讓交割日后5年內完成實現(xiàn)協(xié)議股權轉換為可在國內外規(guī)范證券交易所中流通的股份,工投創(chuàng)新(元某公司)有權按照國有產權轉讓的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在國有資產監(jiān)督機構認可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協(xié)議股權。天威集團承諾參與協(xié)議股權公開轉讓,并承諾以不低于本協(xié)議約定價格參與出價,該約定價格以下述‘回購價格’與‘回購時協(xié)議股權的評估結果’孰高的原則進行確定?;刭弮r格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回購價格=轉讓價款×(1+X×N)。其中,‘X’為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貨款基準利率;以上‘同期’指自本次股權轉讓交割日起至工投創(chuàng)新掛牌轉讓之日的年度數(shù),不滿一年的按照實際天數(shù)除以365天的比例計算;‘N’指自本次股權轉讓交割日起至工投創(chuàng)新掛牌轉讓之日的年度數(shù),不滿一年的按照實際天數(shù)除以365天的比例計算”。
2015年11月16日,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出具《項目信息反饋函》,內容為:元某公司通過該所對外公開掛牌轉讓的天威新能源17.8%股權項目,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30日進行了第一次轉讓公告;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3日發(fā)布延期公告,公告時間共計30個工作日。截至2015年11月13日17時,沒有意向受讓方正式報名參與受讓。根據(jù)元某公司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發(fā)布申請書》,該項目已終止掛牌。
2015年7月30日,北京觀韜(成都)律師事務所受元某公司委托,向天威集團出具《律師函》,內容為:《股東協(xié)議》約定的股權回購日2014年4月28日早已到期,而天威新能源未能如約上市,且連年虧損,基本沒有上市的可能性,已觸發(fā)《股東協(xié)議》的回購條款。元某公司就股權回購事宜曾多次書面函告知天威集團,督促天威集團回購,但均未做出任何答復。元某公司按照《股東協(xié)議》的約定對天威新能源“一期投資”形成的17.8%股權掛牌公開轉讓,根據(jù)四川經衛(wèi)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股東協(xié)議》的約定,本次公開掛牌轉讓的底價確定為363,523,274.00元。元某公司將于2015年8月底在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轉讓天威新能源“一期投資”形成的17.8%股權。天威集團應按照《股東協(xié)議》約定,以不低于協(xié)議約定價格參與出價,依約回購元某公司所持17.8%股權。否則元某公司將依法有權通過司法程序追究天威集團的法律責任。2015年10月19日,北京觀韜(成都)律師事務所再次出具《律師函》,要求天威集團履行回購元某公司所持17.8%的股權。
2015年10月27日,天威集團向元某公司發(fā)出《關于回購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7.8%股權有關事宜的回函》載明,元某公司委托北京觀韜(成都)律師事務所郵寄送達的《律師函》已收悉。就《律師函》提及的,要求天威集團依照雙方《股東協(xié)議》約定回購元某公司持有的天威新能源17.8%股權事宜,經天威集團研究,回復如下:一、因天威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已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無能力回購元某公司出售的天威新能源17.8%的股權;二、就元某公司所確定的天威新能源17.8%股權的掛牌價格,天威集團無法確認;三、希望元某公司與天威集團共同致力于天威新能源重整事項推進,盡快實現(xiàn)天威新能源重整,以盡量減少雙方的投資損失。
2016年3月14日,元某公司向天威集團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申請金額為386,938,347.91元。后經天威集團破產管理人審查認為,根據(jù)元某公司提交的《股權協(xié)議》第6.1條的規(guī)定,是承諾參與元某公司股權的公開轉讓事宜,該約定不應視為天威集團對元某公司所述的股權回購具有合同購買義務,因此元某公司要求天威集團支付回購款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jù),故不予認定。
對于天威集團破產管理人的認定,元某公司提出異議,并于2016年3月20日向管理人提交了《破產債權認定異議書》,主張管理人的認定事實不清,條款理解有誤?!豆蓶|協(xié)議》第6.1條約定依法、依約均構成天威集團的股權回購義務,提請破產管理人確認元某公司申報的債權,依法維護元某公司的合法權益。2016年3月21日,天威集團破產管理人向元某公司出具了《關于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債權異議的答復意見》認為,《股東協(xié)議》6.1條的約定不應視為天威集團對元某公司所述的股權具有合同購買義務。在天威集團破產重整案件受理前,天威集團曾向元某公司表示無力回購,天威集團破產重整案件受理后,即使天威集團有合同回購義務,元某公司與天威集團簽訂的《股東協(xié)議》也已經依法應予解除,元某公司應當主張協(xié)議解除后的權利,而不應主張支付回購價款。因此,天威集團破產管理人維持原審查意見。
另查明,2016年1月8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6破(預)7號民事裁定書,受理天威集團的重整申請。又于2016年1月26日作出(2016)冀06破7號指定破產管理人決定書,指定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和河北百盛律師事務所擔任天威集團破產管理人。
根據(jù)當事人的訴辯主張,該院歸納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一、《股東協(xié)議》是否合法有效;二、天威集團是否對元某公司持有的天威新能源17.8%的股權具有回購義務;三、天威集團破產重整是否導致其股權回購義務的喪失。
一審法院認為,2009年4月24日,元某公司作為投資者與天威集團及天威新能源的22名股東,分別簽訂了《股東協(xié)議》和《股權轉讓協(xié)議》,元某公司出資26,848.1萬元,溢價獲得天威新能源15,793萬元的股權,持股比例為17.8%。雙方的上述行為反映了元某公司與天威集團、天威新能源之間融資契約的要件,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損害天威集團、天威新能源及債權人的利益,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股東協(xié)議》合法有效。
在《股東協(xié)議》簽訂后,元某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履行了《股東協(xié)議》、《股權轉讓協(xié)議》全部付款義務。截止到2014年4月28日,本案的標的企業(yè)天威新能源未能在股權轉讓交割日后5年內完成實現(xiàn)協(xié)議股權轉換為可在國內外規(guī)范證券交易所中流通的股份。據(jù)此,《股東協(xié)議》約定的天威集團回購元某公司持有的17.8%股份的條件成就。元某公司就股權回購事宜曾多次書面函告知天威集團,督促天威集團回購,并依約于2015年9月29日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對外公開掛牌轉讓的天威新能源公司17.8%股權,天威集團未能依約履行股權回購義務,于2015年10月27日回函稱“因天威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已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無能力回購元某公司出售的天威新能源17.8%的股權”。對于雙方的上述行為,首先,《股東協(xié)議》6.1條約定“天威集團承諾參與協(xié)議股權公開轉讓,并承諾以不低于本協(xié)議約定價格參與出價,該約定價格以下述‘回購價格’與‘回購時協(xié)議股權的評估結果’孰高的原則進行確定?!?,明確約定了天威集團的股權回購義務;其次,在《股東協(xié)議》第八條雙方約定“本協(xié)議簽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履行其義務,或違反其做出的陳述與保證或承諾,則被視為違約”,即,明確約定了天威集團的承諾內容也為雙方協(xié)議的約定內容;再次,天威集團在2015年10月27日的回函中表示其已嚴重資不抵債,無能力回購元某公司出售的天威新能源17.8%的股權,即天威集團也認可其具有履行股權回購之約定義務。故,合同雙方簽訂的《股東協(xié)議》6.1條為雙方的股權回購條款,現(xiàn)回購條件已成就,天威集團對元某公司持有的天威新能源17.8%的股權具有回購義務。
在天威集團進行破產程序后,管理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履行法定職責,有權對元某公司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管理人并未對《股東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豆蓶|協(xié)議》中關于元某公司將股權轉讓給天威集團的內容,元某公司既未將股權轉讓過戶給天威集團,天威集團也未支付轉讓價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xù)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解除合同。故在天威集團進入破產程序二個月后《股東協(xié)議》已經解除。元某公司應當主張《股東協(xié)議》解除后的權利,其要求按照《股東協(xié)議》約定確認其債權金額,本院不予支持。綜上,對于元某公司要求確認其享有天威集團破產財產債權的訴訟請求,該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破產法》第十八條、五十八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判決:駁回元某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966860元由元某公司承擔。
本院二審期間,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jù)。本院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本案主要的焦點是:1.《股東協(xié)議》與《股權轉讓協(xié)議》之間的關系,是否為不可分割的一體協(xié)議;2.《股東協(xié)議》6.1條約定的元某公司和天威集團的履行內容,雙方是否履行,該條款是否視為雙方就買賣股權達成了合意;3.《股東協(xié)議》是否視為已經解除,本案一審判決適用法律是否適當。
關于第一個焦點問題。從兩份合同的簽訂主體看,合同簽訂的主體不同,為元某公司與不同主體之間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系元某公司與天威新能源22名股東簽訂,《股東協(xié)議》系元某公司與天威集團簽訂;從兩份合同的內容看,合同約定的內容不同,《股權轉讓協(xié)議》是以股權買賣為合同內容,《股東協(xié)議》以股東權利義務為主要合同內容,故無法認定《股東協(xié)議》與《股權轉讓協(xié)議》之間具有同一性。兩份合同是分別獨立的合同,元某公司主張兩份合同為不可分割的一體協(xié)議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關于第二個焦點問題。依據(jù)《股東協(xié)議》6.1條款約定,元某公司的履行內容為公開轉讓股權,天威集團的履行內容為參與出價。按通常的理解,參與出價方只是受讓方之一,不是唯一的受讓方。說明雙方簽訂《股東協(xié)議》時股權的轉讓方為元某公司,但股權的受讓方尚未確定。買賣合同的成立,賣方和買方都必須確定。一方不確定,僅有賣方確定而買方不確定,就不能認定買賣關系的成立,故6.1條款不能視為雙方就股權買賣達成了合意。換言之,該6.1條款的內容應解釋雙方協(xié)商,元某公司為確保在產權交易機構對外公開掛牌轉讓股權時,天威集團參與出價,即向元某公司發(fā)出要約而已。
在元某公司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協(xié)議股權時,因沒有意向受讓方正式報名參與受讓的情況下,即使推定此后雙方股權買賣成立,天威集團成為轉讓股權的受讓方。但依據(jù)股權買賣合同履行的特征:應當是一方交付股權,另一方支付對價。即元某公司交付股權,天威集團的支付股權轉讓款。本案中元某公司即沒有將股權過戶給對方,天威集團也未支付轉讓價款,均沒有履行股權買賣應履行的義務,據(jù)此天威集團是可以解除雙方之間的股權買賣關系的。本案元某公司通過22名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股權轉讓款,22名股東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到元某公司名下,《股權轉讓協(xié)議》履行完畢。但《股權轉讓協(xié)議》與《股東協(xié)議》為各自獨立的合同,《股權轉讓協(xié)議》履行完畢并不能等同于《股東協(xié)議》也履行完畢?!豆蓹噢D讓協(xié)議》是《股東協(xié)議》簽訂的基礎,《股權轉讓協(xié)議》如果不履行,元某公司無法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其不能成為股東,《股東協(xié)議》勢必不能得到履行。但《股權轉讓協(xié)議》履行了,卻不能得出《股東協(xié)議》必然履行的結論。
關于第三個焦點問題?!镀飘a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xù)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解除合同。由于本案《股東協(xié)議》元某公司一方已經履行了該協(xié)議6.1條款約定的公開轉讓股權義務,而另一方天威集團卻履行參與出價的義務,不屬于雙方均為履行完畢的合同,故不適用《破產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天威集團不能依據(jù)該條款,主張《股東協(xié)議》解除或者視為解除,一審判決以《破產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認為《股東協(xié)議》已經解除屬適用法律不當,應予糾正。
由于雙方簽訂的《股東協(xié)議》中股權買賣的條款不成立,即使《股東協(xié)議》簽訂后雙方股權買賣又達成了合意,但元某公司沒有向天威集團過戶股權,天威集團也未支付轉讓價款。故元某公司要求確認其享有天威集團破產財產債權385,028,087.20元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雖有瑕疵,但判決結果正確,依法應予以維持。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966860元,由成都元某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張建岳審判員王洋代理審判員劉璇

書記員:寇 興 偉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