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悅尚橙品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
法定代表人:李授錢,職務:執(zhí)行董事兼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何珂璐,上海星翰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刁康成,上海星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葛悅來,男,漢族,1969年10月16日出生,戶籍地上海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孫峰,上海信亞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楊志杰,上海信亞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悅尚橙品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與被告葛悅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和解,原告悅尚橙品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經(jīng)審查后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原告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法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悅尚橙品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人民幣50元,減半收取,計人民幣25元,由原告悅尚橙品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承擔。
審判員:王??盈
書記員:計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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