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德某商業(yè)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楊崇軍,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衍平,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廈門凱某工貿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廈門市。
被申請人:林惠色,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福建省廈門市。
被申請人:徐俊,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福建省廈門市。
被申請人:凱某(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
被申請人:福建騏航實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
申請人德某商業(yè)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廈門凱某工貿有限公司、林惠色、徐俊、凱某(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騏航實業(y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德某商業(yè)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廈門凱鑫工貿有限公司、林惠色、徐俊、凱某(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騏航實業(yè)有限公司價值人民幣20,050,000元的財產,并向本院提供擔保。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廈門凱某工貿有限公司、林惠色、徐俊、凱某(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騏航實業(yè)有限公司價值20,050,000元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審判員:馬念慈
書記員:吳小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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