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徐某某與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嚴某某等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上訴人(原審被告):徐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區(qū),現(xiàn)住上海市青浦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陸永珍,上海市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嚴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浙江省。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慶春,上海卿云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沈葉,上海卿云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盛惠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江蘇省吳江市。
  原審被告:范水芹,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江蘇省吳江市。
  原審被告:潘雪冬,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
  原審被告:周玉萍,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
  原審被告:葉新榮,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區(qū)。
  原審被告: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區(qū)。
  法定代表人:葉新榮,董事長。
  上述六名原審被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陸永珍,上海市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徐某某因與被上訴人嚴某某、原審被告盛惠龍、范水芹、潘雪冬、周玉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海馬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法院(2018)滬0118民初49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徐某某上訴請求:撤銷一審法院判決,改判由葉新榮、鑫海馬公司歸還和承擔嚴某某的借款及利息、律師費。事實理由:葉新榮與鑫海馬公司為實際借款人,而其與盛惠龍、范水芹、潘雪冬、周玉萍均是為借款提供房產擔保的擔保人,故雖有其與盛惠龍、周玉萍出具的多份同等金額的借條,但實際嚴某某僅向葉新榮和鑫海馬公司出借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250萬元。就2016年4月鑫海馬公司向嚴某某所歸還的150萬元,應當是為清償本案的250萬元借款,故一審法院對此事實認定有誤。
  嚴某某辯稱,徐某某的上訴請求沒有依據(jù),請求本院維持原判。
  盛惠龍、范水芹、潘雪冬、周玉萍、葉新榮、鑫海馬公司共同述稱,同意徐某某的上訴意見。
  嚴某某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判令:1.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歸還其借款2,050,200元;2.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支付其逾期還款違約金,以2,050,200元為本金,從2016年4月29日起計算至清償日,按月息2%計算;3.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支付其律師費115,700元;4.拍賣或變賣周玉萍、潘雪冬抵押給其的“青浦區(qū)青浦鎮(zhèn)城東新村XXX號XXX室”房產,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在擔保的本案債權金額70萬元內由其優(yōu)先受償;5.拍賣或變賣盛惠龍、范水芹抵押給其的“青浦區(qū)滬青平公路XXX弄XXX號XXX室”房產,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在擔保的本案債權金額200萬元內由其優(yōu)先受償;6.潘雪冬、葉新榮、鑫海馬公司、范水芹對上述訴訟請求1、2、3所涉?zhèn)鶆粘袚B帶責任。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6年3月28日,葉新榮向嚴某某出具借據(jù)一份,主要內容約定,借款人葉新榮收到出借人嚴某某借款5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26日,時間30天,借款期間每月利息為借款本金的3%,借款人如逾期還款,應繼續(xù)每月按本金的3%計算利息,直至全部款項還清之日止。逾期期間,借款人自愿承擔違約責任,每日違約金為未付金額的0.3%。擔保人自愿為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息及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期間至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息全部還清之日止。如有糾紛發(fā)生導致訴訟,借款人、擔保人需承擔出借人索債成本(包含符合2009年上海市政府指導價中等價位的律師費)。該份借據(jù)的借款人處有葉新榮簽名,擔保人處有鑫海馬公司蓋章。同日,嚴某某向葉新榮轉賬50萬元。2016年4月7日,葉新榮向嚴某某出具借據(jù)一份,主要內容約定,借款人葉新榮收到出借人嚴某某借款5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7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時間30天,借款期間每月利息為借款本金的3%。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保證人的擔保責任形式及期間、追索債務的費用承擔等內容與2016年3月28日借據(jù)約定一致。該份借據(jù)借款人處有葉新榮簽名,擔保人處有高根江簽名及鑫海馬公司、上海鼎葉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葉公司”)蓋章。同日,嚴某某向葉新榮轉賬50萬元。2016年4月18日,徐某某向嚴某某出具借據(jù)一份,主要內容約定,借款人徐某某收到出借人嚴某某借款25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5月17日,時間30天,借款期間每月利息為借款本金的3%。借款期間利息為每月利息為借款本金的3%,借款人如逾期還款,應繼續(xù)每月按本金的3%計算利息,直至全部款項還清之日止。逾期期間,借款人自愿承擔違約責任,每日違約金為未付金額的0.3%。擔保人自愿為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息及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期間至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息全部還清之日止。如有糾紛發(fā)生導致訴訟,借款人、擔保人需承擔出借人索債成本(包含符合2009年上海市政府指導價中等價位的律師費)。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款項轉入以下銀行賬戶:戶名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青浦支行,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該份借據(jù)借款人處有徐某某簽名,擔保人處有葉新榮簽名及鑫海馬公司蓋章。同日,嚴某某向上述借據(jù)指定的鑫海馬公司賬戶內轉入170萬元,次日,嚴某某向上述借據(jù)指定的鑫海馬公司賬戶內轉入80萬元。2016年4月18日,周玉萍向嚴某某出具借據(jù)一份,借據(jù)中除借款人為周玉萍,擔保人為潘雪冬、葉新榮、鑫海馬公司外,其他內容均與上述徐某某出具給嚴某某的借據(jù)內容一致。2016年4月18日,盛惠龍向嚴某某出具借據(jù)一份,借據(jù)中,除借款人為盛惠龍,擔保人為范水芹、葉新榮、鑫海馬公司外,其他內容均與上述徐某某出具給嚴某某的借據(jù)內容一致。2016年4月20日,潘雪冬、周玉萍將其名下位于上海市青浦區(qū)城東新村XXX號XXX室房屋進行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嚴某某,債權數(shù)額為70萬元,債務履行期限為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17日。同日,盛惠龍、范水芹將其名下位于上海市青浦區(qū)滬青平公路XXX弄XXX號XXX室房屋進行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嚴某某,債權數(shù)額200萬元,債務履行期限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5月15日。2016年4月28日,鑫海馬公司向嚴某某轉賬還款150萬元。
  2018年3月27日,嚴某某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葉新榮歸還2016年4月7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要求保證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一審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滬0118民初4896號民事判決。該判決認為,2016年4月28日,鑫海馬公司償還嚴某某150萬元時,2016年3月28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本息已到期,故優(yōu)先抵充該筆借款本息,經計算,50萬元借款自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的利息為15,500元,抵充完上述本息之后,150萬元還款尚余984,500元。50萬元借款自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的利息為10,500元;170萬元借款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的利息為17,000元;80萬元借款自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的利息為7,200元,抵充完上述利息后,尚余949,800元,該余款應用于抵充剩余借款本金。2016年4月7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50萬元及2016年4月18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250萬元均尚未到期,且兩筆債務均有擔保,擔保的數(shù)額均為借款本息、違約金及嚴某某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且兩筆借款所約定利息及違約金的標準相同,故應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鑒于2016年4月7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50萬元先到期,故應優(yōu)先抵充該筆借款本金。經抵充,嚴某某所主張的2016年4月7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本息已清償完畢。故對于嚴某某要求葉新榮歸還2016年4月7日借據(jù)項下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律師代理費以及要求鑫海馬公司、高根江、鼎葉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訴訟請求均不予支持,故判決駁回嚴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葉新榮和鑫海馬公司對該判決不服并提起上訴,二審期間葉新榮和鑫海馬公司提供新證據(jù)《匯款憑證》、《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還款證明》。本院經審理后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2019)滬02民終638號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法院另查明,嚴某某為本案訴訟支付律師費115,700元。
  一審法院審理中,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鑫海馬公司、潘雪冬、范水芹認為2016年4月28日鑫海馬公司歸還給嚴某某150萬元,次日嚴某某撤銷了對徐某某房屋的抵押權,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還款證明,因此該150萬元系歸還本案借據(jù)所涉借款,并提供房地產登記申請書、還款證明、抵押權登記證明等證據(jù)予以證明。嚴某某對上述證據(jù)真實性無異議,但認為該組證據(jù)在(2019)滬02民終638號案件中已經提交過,應以生效的判決書確定的還款順序為準。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jù)嚴某某提供的借據(jù)、銀行交易明細清單等證據(jù),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作為借款人向嚴某某出具借據(jù),嚴某某已將250萬元轉入借據(jù)指定的賬戶,故嚴某某與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之間的民間借貸關系成立,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應按約向嚴某某歸還借款。葉新榮和鑫海馬公司在本案中表示其自愿作為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系其對民事權利的自由處分,法院予以確認。對鑫海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向嚴某某歸還的150萬元,徐某某、盛惠龍、范水芹、潘雪冬、周玉萍、葉新榮、鑫海馬公司在本案中堅持認為系歸還本案借據(jù)所涉借款,但其提供的房地產登記申請書、還款證明等證據(jù)已在(2019)滬02民終638號案件審理中進行提交,并由法院作出認定,且生效的法律文書已確定150萬元的還款順序,故確認本案借據(jù)所涉借款的剩余未還借款本金為2,050,200元,該款應由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鑫海馬公司歸還。嚴某某主張的逾期還款違約金、律師費符合合同約定且于法無悖,法院予以支持。潘雪冬、周玉萍、盛惠龍、范水芹以其名下房產為債務提供了抵押擔保,并依法辦理了抵押登記,但未明確約定擔保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應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債務履行期屆滿,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鑫海馬公司未清償債務,嚴某某有權在上述擔保范圍內對抵押物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潘雪冬、范水芹作為擔保人在借據(jù)上簽字,借據(jù)約定潘雪冬、范水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約定保證期間至借款人的借款本息全部還清之日止。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故潘雪冬、范水芹應對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鑫海馬公司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本案中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故潘雪冬、范水芹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一審法院判決:一、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嚴某某借款2,050,200元;二、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嚴某某逾期還款違約金,以2,050,200元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月利率2%,從2016年4月29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三、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嚴某某律師費115,700元;四、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屆期不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項付款義務的,嚴某某有權在70萬元范圍內對抵押人周玉萍、潘雪冬名下的抵押物(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區(qū)城東新村XXX號XXX室房屋)依法行使抵押權;五、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屆期不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項付款義務的,嚴某某有權在200萬元范圍內對抵押人盛惠龍、范水芹名下的抵押物(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區(qū)滬青平公路XXX弄XXX號XXX室房屋)依法行使抵押權;六、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屆期不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項付款義務的,潘雪冬、范水芹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潘雪冬、范水芹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周玉萍、徐某某、盛惠龍、葉新榮、上海鑫海馬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追償。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審中,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jù)。本院經審理查明,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無誤,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根據(jù)本案查明的事實,徐某某、周玉萍、盛惠龍均于2016年4月18日向嚴某某出具金額為250萬元借款的借據(jù),上述借據(jù)雖僅指向嚴某某向鑫海馬公司轉賬支付的共計250萬元錢款,在嚴某某不確認實際借款人僅為葉新榮及鑫海馬公司的前提下,不能以此否認徐某某、周玉萍、盛惠龍作為該款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身份,故徐某某認為其并非本案借款人的上訴主張,本院不予采信。至于徐某某認為鑫海馬公司曾于2016年4月28日向嚴某某轉賬支付的150萬元應抵扣本案借款的主張,鑒于該款已被生效法律文書確認了還款順序,故一審法院確認本案剩余未還借款本金為2,050,200元,并無不當,本院予以認同,徐某某該主張,本院亦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徐某某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7,652.10元,由徐某某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官助理  牟璽蓉

審判員:趙??靜

書記員:朱紅衛(wèi)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