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深南檢刑訴〔2020〕278號
被告人張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51221987********,漢族,初中文化,戶籍所在地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住廣東省饒平縣**鎮(zhèn)**路**號**。因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19年8月2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開設賭場罪,經本院批準,于2019年9月24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張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19年11月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初,陳某某和余某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在閑聊軟件中建立一個“潮州牛?!遍e聊群,以玩“潮州牛?!钡姆绞嚼€客玩家進群參與賭博,從中抽水牟利。2019年7月被告人張某某加入其中作為發(fā)包手在上述閑聊群中組織賭博非法牟利。上述閑聊群的賭博方式是:玩家參與賭博先由財務在網上充值獲得額度積分,后由發(fā)包手張某某通知玩家搶莊(達到5000元額度才能搶),搶到莊的人坐莊,并確定賭注的大小,一般賭注為10元或20元,接著閑家下注,下注結束后,由安插的軟件(即機器人)統計閑家人數,接著由發(fā)包手向莊家及閑家發(fā)送相應數量的紅包,點開紅包所得金額(元、角、分三數字相加)的數字相加就是大小,閑家與莊家以比大小的方式確定輸贏,賠率1:1,其中可能出現順子(如1.23)、滿牛(如1.00后,兩位為0)、豹子(如1.11)等情況,賠率高,分別為11、12、13倍。輸贏及抽水是由安插在賭博群里的的機器人來統計和結算。賭場每晚20時開賭,24時結束。張某某共非法獲利5000余元。
2019年8月24?日,民警在廣東省潮州市抓獲張某某。被告人張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被告人身份信息及指紋卡、抓獲經過、涉案賬戶交易流水、涉案微信聊天記錄、賭博規(guī)則圖片、部分賭博積分統計表、“閑聊”APP社交軟件截圖等;2.證人證言:證人尚某某、王某某、林某某的證言;3.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張某某;4.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辨認筆錄;5.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涉案后臺數據。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張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無視國家法律,開設賭場,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綜合考慮張某某的認罪態(tài)度,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地位,建議判處被告人張某某八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張盼妮
(院?。?/span>
2020年3月4日
附:
????1.被告人張某某現羈押于深圳市南山區(qū)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共陸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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