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武穴市。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少鋒,男,武穴市大法寺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特別授權(quán)。被告:余黑爾,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武穴市。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市分公司。住所地:黃岡市黃州大道33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主要負責人:夏學東,男,該公司總經(jīng)理。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凡,男,湖北坤正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quán)。
本院在審理原告張某某與被告余黑爾、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岡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及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張某某于2018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對被告余黑爾的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張某某的申請,符合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依法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張某某撤回對被告余黑爾的起訴。
審判員 范勝臨
書記員:饒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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