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業(yè),住哈爾濱市平房區(qū)。
被告賈志強,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業(yè),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肇州縣,現(xiàn)住哈爾濱市平房區(qū)。
被告劉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業(yè),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肇東市,現(xiàn)住哈爾濱市平房區(qū)。
被告蘇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業(yè),戶籍所在地哈爾濱市平房區(qū)。
原告張某與被告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張某于2014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8月1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原告張某到庭參加訴訟。被告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經(jīng)本院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未到庭,本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4月25日,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向張某借款150,000元,并出具欠據(jù),載明:今日2012年4月25日,蘇某某、劉某某、賈志強向張某借款人民幣150,000元整,用于蘇某某媳婦王某某看病用;用期20天償還。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簽字按手印確認。
本院認為,債權(quán)人有權(quán)要求債務(wù)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義務(wù)。2012年4月25日,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向張某出具欠據(jù),可以證實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向張某借款150,000元的事實存在,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應按約定履行償還借款的義務(wù)。債務(wù)人一方人數(shù)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負有連帶義務(wù)的每個債務(wù)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wù)的義務(wù),履行了義務(wù)的人,有權(quán)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wù)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現(xiàn)張某要求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給付借款150,000元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張某要求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支付逾期欠款利息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自逾期之日即2012年5月15日起至給付之日止。
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應訴,視為其放棄抗辯權(quán)利,應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一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張某借款人民幣150,000元;
二、被告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張某上述借款利息,該利息以本金150,000元計算自2012年5月15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給付之日止;
三、被告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對上述款項承擔互為連帶償還責任。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
訴訟費3,860元(案件受理費3,300元、公告費560元),由被告蘇某某、賈志強、劉某某負擔,此款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張某。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肖繼順 審判員 董 策 審判員 楊樹楓
書記員:劉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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