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秀麗
??∩ê颖笨祷萋蓭熓聞账?br/>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
李某某
李某某
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
馬斌彬
原告:康秀麗,工人。
委托代理人:牛俊生,河北康惠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被告: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達,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個體運輸戶。
被告:李某某。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住所地唐山市古冶區(qū)唐家莊唐林北路。
法定代表人:王愛平,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馬斌彬,該公司職工。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原告康秀麗訴被告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李某某、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李力爭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康秀麗的委托代理人??∩桓嫣粕酵ǜ圻\輸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被告李某某,被告保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馬斌彬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對遷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均無異議,其證據(jù)效力本院予以確認。關于護理費,結合原告提交的證據(jù),本院按照居民服務業(yè)標準支持。關于誤工時間,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原告主張的交通費,被告不予認可,結合原告住院的時間、地點,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張的鑒定費,因法醫(yī)鑒定結論未被采納,本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謝佳輝駕駛的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原告要求由被告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nèi)賠償,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保險公司要求扣除謝佳輝在交強險無責限額內(nèi)應承擔的部分,本院不予采信,但在其履行之后可向謝佳輝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告李某某與被告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屬于掛靠關系,原告主張由二被告承擔連帶責任,本院予以支持。因冀B×××××號大貨車涉及超載,保險公司主張在商業(yè)險限額內(nèi)免賠10%,本院予以采信。
因冀B×××××號大貨車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之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故對于原告康秀麗的損失13786.82元,應由被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限額內(nèi)賠償12832.01元(醫(yī)療費10000元+護理費965.69元+誤工費1566.32元+交通費300元)。對于原告的剩余損失954.81元(13786.82元-12832.01元),應由被告李某某、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按照李進明在事故中的責任全額賠償。因冀B×××××號大貨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應由保險公司在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nèi)扣除10%的免賠率后賠償859.33元(954.81元*90%)。余下的95.48元(954.81元-859.33元)由被告李某某、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賠償。被告李某某為原告墊付醫(yī)療費4000元,屬于為保險公司墊付,扣除其應承擔的95.48元,應由被告保險公司返還3904.52元(4000元-95.48元)。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nèi)實際賠償原告8927.49元(12832.01元-3904.52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康秀麗各項損失8927.49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在商業(yè)保險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康秀麗各項損失859.33元。
三、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給付被告李某某墊付款3904.52元。
上述各項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履行。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被告李某某、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對遷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均無異議,其證據(jù)效力本院予以確認。關于護理費,結合原告提交的證據(jù),本院按照居民服務業(yè)標準支持。關于誤工時間,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原告主張的交通費,被告不予認可,結合原告住院的時間、地點,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張的鑒定費,因法醫(yī)鑒定結論未被采納,本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謝佳輝駕駛的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原告要求由被告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nèi)賠償,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保險公司要求扣除謝佳輝在交強險無責限額內(nèi)應承擔的部分,本院不予采信,但在其履行之后可向謝佳輝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告李某某與被告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屬于掛靠關系,原告主張由二被告承擔連帶責任,本院予以支持。因冀B×××××號大貨車涉及超載,保險公司主張在商業(yè)險限額內(nèi)免賠10%,本院予以采信。
因冀B×××××號大貨車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之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故對于原告康秀麗的損失13786.82元,應由被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限額內(nèi)賠償12832.01元(醫(yī)療費10000元+護理費965.69元+誤工費1566.32元+交通費300元)。對于原告的剩余損失954.81元(13786.82元-12832.01元),應由被告李某某、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按照李進明在事故中的責任全額賠償。因冀B×××××號大貨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應由保險公司在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nèi)扣除10%的免賠率后賠償859.33元(954.81元*90%)。余下的95.48元(954.81元-859.33元)由被告李某某、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賠償。被告李某某為原告墊付醫(yī)療費4000元,屬于為保險公司墊付,扣除其應承擔的95.48元,應由被告保險公司返還3904.52元(4000元-95.48元)。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nèi)實際賠償原告8927.49元(12832.01元-3904.52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康秀麗各項損失8927.49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在商業(yè)保險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康秀麗各項損失859.33元。
三、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支公司給付被告李某某墊付款3904.52元。
上述各項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履行。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被告李某某、唐山通港運輸有限公司負擔。
審判長:李力爭
書記員: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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