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孫某某與吳某某、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勞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0

上訴人(原審被告):吳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qū)。委托訴訟代理人:楊進軍,湖北律之心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孫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qū)。委托訴訟代理人:鮑水橋,湖北名流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審被告: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qū)楊店鎮(zhèn)桃花驛大道。法定代表人:鄒國清,該公司執(zhí)行董事。委托訴訟代理人:楊進軍,湖北律之心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審被告:劉春波,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qū)。

吳某某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并判決駁回孫某某的訴訟請求,或裁定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均由孫某某承擔。事實和理由:一、孫某某要求支付勞務工資的條件不成就。1、根據(jù)《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主張付款的前提條件有三條:工程竣工驗收后,本工程結算完畢,勞務人員親筆簽字的工資表。孫某某未提供涉案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和是否結算完畢及工資表等證據(jù)材料,故付款條件不成就。2、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企業(yè)應將工資直接發(fā)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fā)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3、涉案工程至今保修期未屆滿,質保金5%不應支付。二、上訴人不欠孫某某的工程尾款。孫某某的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市優(yōu)質(隆中杯)工程”,按合同約定應在總價款基礎上下浮5%,即應扣除43331元。自孫某某施工退場至2017年9月5日期間,孫某某和楊志敏、肖秋平所施工部分又發(fā)生了264975元的維修費,應在預留的質保金中扣除。三、原審判決超出孫某某的訴訟請求,且有違專屬管轄規(guī)定。孫某某起訴時選擇的案由是勞務合同糾紛,請求是支付拖欠勞務工資,而一審法院確定案由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并判令上訴人支付工程尾款。本案建筑工程位于湖北省××市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屬于人民法院專屬管轄,應由襄陽市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管轄。四、原審調查收集證據(jù)不符合證據(jù)規(guī)則。原審法院依職權調取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因證據(jù)的收集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能作為有效證據(jù)使用。孫某某辯稱,一、本案原審法院審理程序合法,1、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無論吳某某還是洲天建設公司的住所地都是孝感,所以一審法院有管轄權。2、由于勞務分包合同進行了結算,雙方實際是欠款糾紛,所以孝南法院有管轄權。3、吳某某在答辯期內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現(xiàn)在提出不符合規(guī)定。二、支付勞務工資條件已經(jīng)成熟,雙方在驗收的基礎上進行了結算并且簽訂了承諾書。三、吳某某提到的沒有達到市優(yōu)質工程是站不住腳的,合同約定的工程的是完全達到標準的,被上訴人只是抹灰工程,到現(xiàn)在沒有證據(jù)證明抹灰不合格。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洲天建設公司、劉春波述稱,同意吳某某的上訴意見。孫某某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吳某某、洲天建設公司、劉春波向孫某某支付勞務工資45000元及賠償金11250元;2、判令吳某某、洲天建設公司、劉春波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訴訟過程中,孫某某放棄了判令吳某某、洲天建設公司、劉春波支付賠償金11250元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3年12月12日,吳某某委托案外人吳頌以洲天建設公司名義與孫某某簽訂一份《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約定洲天建設公司將襄陽高新區(qū)新市民公寓一期部分工程施工分包給孫某某。其中,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第二項約定“月工資按形象進度(必須達到項目部所規(guī)定的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等要求并經(jīng)主管施工人員及項目經(jīng)理簽字認可后)的50%由工區(qū)造月工資表,項目部扣除借支后據(jù)實發(fā)放。工程完畢后經(jīng)驗收達到合同條款要求辦理結算工作,累計支付至70%,竣工驗收后,余款在本工程結算完畢當年春節(jié)前復至95%。另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滿一年后一個月內一次性返還?!保缓贤谖鍡l第一款約定“本勞務項目的質量管理目標:一次驗收,確保市優(yōu)質(隆中杯)工程,如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總承包合同要求,乙方自愿按合同價下浮5%作為最終結算條件?!?。此外,合同還對勞務價格、結算方式、安全施工、違約責任等進行了約定。上述合同的甲方(發(fā)包方)蓋章處加蓋了“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項目專用章”印章、乙方簽名處由孫某某簽名。上述合同簽訂后,孫某某組織人員對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18號樓的內外墻抹灰等項目進行了施工。上述工程施工完成后,孫某某與吳某某于2015年11月對工程款進行了結算,經(jīng)結算孫某某分包項目工程款總計865399元,扣除已付工程款729375元、預留質保金36636元及材料耗損和維修費17760元后,孫某某應領取工程款數(shù)額為81628元。2015年12月,吳某某支付孫某某工程款81628元。2016年5月27日,本案所涉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18號樓建設工程經(jīng)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此后,孫某某要求吳某某支付預留質保金36636元及維修費等工程扣款,雙方發(fā)生爭議,以致成訟。另查明,孫某某不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本案所涉襄陽高新區(qū)新市民公寓一期2、4、5、8、9、10、18號樓的施工工程系由劉春波、吳某某合伙從洲天建設公司處分包。洲天建設公司授權刻制了“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項目部”印章交付劉春波使用。本案審理過程中,經(jīng)一審法院調解,孫某某對劉春波、吳某某在結算時扣除材料耗損和維修費共計17760元的行為予以認可。一審法院認為,本案屬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關于本案所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主體為誰及該合同的效力如何的問題。劉春波與吳某某合伙從洲天建設公司處分包襄陽高新區(qū)新市民公寓一期2、4、5、8、9、10、18號樓施工工程后,吳某某以“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項目部”名義與孫某某簽訂本案所涉的《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由孫某某分包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相關工程施工項目。上述《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內容均由孫某某與吳某某實際履行。以上事實表明本案所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為孫某某(分包方)、吳某某(發(fā)包方)。同時,鑒于吳某某與劉春波系合伙關系,吳某某以“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項目部”名義與孫某某簽訂并履行《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行為依法屬從事合伙經(jīng)營活動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jīng)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劉春波亦應對吳某某與孫某某簽訂的《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承擔民事責任,故依法確認本案所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分別為孫某某(分包方)、吳某某、劉春波(發(fā)包方)。關于上述《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焙汀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由于孫某某不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故上述《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依法屬無效合同。二、孫某某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訴訟請求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問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應予支持”。本案《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雖屬無效合同,但孫某某已實際履行了施工義務,且相關工程已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故孫某某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關于剩余工程款的數(shù)額,因孫某某不能提供有效的工程結算證據(jù),依照劉春波提交的證據(jù)及劉春波、吳某某認可的結算數(shù)據(jù)確認為36636元。洲天建設公司因其授權刻制“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項目部”印章交付劉春波使用并允許以“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新市民公寓一期項目部”名義從事經(jīng)營活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jīng)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應當與吳某某、劉春波一起對所欠孫某某的剩余工程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吳某某、洲天建設公司提出的孫某某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分包合同關系的事實的抗辯理由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依法不予采信。吳某某、洲天建設公司提出的孫某某要求支付剩余勞務工資的條件尚不成就的抗辯理由,因本案所涉工程已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依法不予采信。劉春波提出的因孫某某分包的工程施工不合格產生的維修費應從剩余36600元中扣除的抗辯理由,因雙方在結算時已扣除材料耗損和維修費17760元,且劉春波未能提交有效證據(jù)證明孫某某分包的工程施工不合格的事實,依法不予采信。綜上所述,吳某某、劉春波依法應當支付孫某某剩余工程款36600元,洲天建設公司依法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一、吳某某、劉春波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孫某某工程尾款36600元。二、洲天建設公司對吳某某、劉春波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三、駁回孫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714元,由吳某某、劉春波各負擔357元。本院二審期間,當事人圍繞上訴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jù)。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jù)交換和質證。對當事人二審爭議的事實,本院認定如下:1、關于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否屆滿問題。2015年11月26日,承建方吳某某與維修方孫某某等班組負責人簽訂《承諾函》,明確約定,“各承包班組負責各自施工項目的維修。涉及到結構的通病超出抹灰工工序的不在此維修范圍內。由承建方出具維修清單,交施工班組保質按期完成,然后由總承建方驗收通過。維修期自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止,如若超出本約定的期限,后期一切維修與施工班組無關。維修期滿,請及時支付保質金”。根據(jù)該約定,孫某某班組對其承包的抹灰工程質量維修責任期限至2015年12月26日止,該時間即為質量保修期屆滿時間,之后,吳某某應向其支付保質金。2、關于孫某某施工退場后其完成的工程是否發(fā)生維修費的事實。吳某某在二審期間提交一份新證據(jù),即: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襄陽高新區(qū)棚戶區(qū)改造新市民公寓工程項目部出具的書面說明復印件,內容為“湖北洲天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承接襄陽鄧城新市民公寓項目部分樓棟主體勞務分包,退場后未能按照合同要求進行工程后期維修。截止2017年9月5日,退場后發(fā)生的維修費用合計264975元”,用以證明涉案工程維修并產生費用的事實。孫某某質證稱,該證據(jù)不是原件,沒有日期,沒有說明具體哪部分工程維修費用是多少,對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均不認可。洲天建設公司、劉春波對該證據(jù)予以認可。本院認為,該書面說明系復印件,無原件核對,其真實性不能確認,且其不能證明孫某某所完成工程的質量維修費用情況,故本院不予采信。吳某某主張的孫某某施工退場后其完成工程發(fā)生的維修費,不能認定。經(jīng)審理查明,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屬實,本院予以確認。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是:一、本案的案由應如何確定及一審法院對本案是否有管轄權;二、孫某某主張的勞務工程費是否達到支付條件;三、孫某某主張的勞務工程費的數(shù)額應如何認定;四、一審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jù)《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是否程序不合法而不應認定。
上訴人吳某某因與被上訴人孫某某、原審被告湖北洲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洲天建設公司)、劉春波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qū)人民法院(2017)鄂0902民初26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吳某某、被上訴人孫某某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鮑水橋、上訴人吳某某和原審被告洲天建設公司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楊進軍、原審被告劉春波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吳某某與劉春波合伙以洲天建設公司名義承包了襄陽市高新區(qū)新市民公寓一期部分建設施工工程后,又以洲天建設公司的名義與孫某某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將其中部分抹灰工序作業(yè)分包給孫某某班組完成,從該《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名稱及內容看,吳某某、劉春波作為實際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孫某某之間建立的是勞務合同關系。一審判決將本案確定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不當,本案應為勞務合同糾紛。由于一審被告的住所地均在孝感市孝南區(qū)轄區(qū),故一審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吳某某上訴稱一審法院違反專屬管轄規(guī)定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吳某某以洲天建設公司名義與孫某某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該合同有效。由于該合同約定的勞務作業(yè)已實際完成并交付,孫某某履行了約定的義務,吳某某、劉春波作為該工程的實際承包人,應按結算金額向孫某某支付勞務費。洲天建設公司作為合同的發(fā)包方,應對上述勞務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孫某某帶領班組人員完成合同約定的抹灰作業(yè)后,與吳某某進行了勞務費的結算。吳某某于2015年11月26日作出承諾,各承包班組負責各自施工項目的維修,維修期自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如若超出本期限,后期一切維修與施工班組無關,維修期滿后,及時支付保質金。按照該承諾,吳某某、劉春波于2015年12月26日之后即應向孫某某支付包括保質金在內的下欠勞務費。吳某某上訴稱孫某某主張支付勞務工資的條件不成就之理由不能成立。根據(jù)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jù),吳某某、劉春波實際下欠孫某某勞務費36636元。吳某某上訴稱孫某某的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市優(yōu)質(隆中杯)工程”,按合同約定應在總價款基礎上下浮5%,即應扣除43331元。因孫某某完成的是部分抹灰勞務作業(yè),無證據(jù)證明其質量存在不合格問題,亦無證據(jù)證明因其勞務作業(yè)不合格影響了整個工程質量達到“市優(yōu)質(隆中杯)工程”標準,故其該項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吳某某上訴稱孫某某退場后又發(fā)生了維修費用,應從保質金中扣除的理由,亦因其舉證不能,本院不予認定。吳某某上訴稱,一審調查收集證據(jù)不符合證據(jù)規(guī)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能作為有效證據(jù)使用。雖一審法院調查收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無當事人的調查取證申請,但因本案屬于勞務合同糾紛,吳某某如果主張孫某某的勞務作業(yè)存在質量問題,則其應負舉證責任,而吳某某并未提供充分的證據(jù)證明勞務作業(yè)質量問題,該建設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并不影響本案爭議之勞務費的支付。故吳某某所稱的一審調查取證程序問題,不影響本案的實體處理。綜上所述,吳某某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雖有瑕疵,但判決結果正確,本院糾正后予以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714元,由上訴人吳某某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楊忠東
審判員  戴 捷
審判員  鮑 龍

書記員:胡羽青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