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薩爾圖區(qū)華某某勞務分包有限公司
劉喜有
孫宇(黑龍江冰城律師事務所)
劉文龍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大慶市薩爾圖區(qū)華某某勞務分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祥影,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劉喜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大慶市薩爾圖區(qū)華某某勞務分包有限公司職員。
委托代理人:孫宇,黑龍江冰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劉文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職業(yè)。
再審申請人大慶市薩爾圖區(qū)華某某勞務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某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劉文龍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慶民二終字第52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
本院認為,華某某公司的再審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第二項 ?規(guī)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第二百零六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
本院認為,華某某公司的再審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第二項 ?規(guī)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第二百零六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
審判長:單一琦
審判員:郭偉宏
審判員:于瑩
書記員:宣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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