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同意天津PL19-3油田
原油出口海面交貨點對外國籍
船舶開放等有關問題的批復
國函〔2004〕16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開放PL19-3油田原油出口海面交貨點的請示》(津政報〔2002〕13號)和《關于開放PL19-3油田暨簡化渤海海域油田交貨點對外開放審批程序的請示》(津政報〔2003〕4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天津PL19-3油田原油出口海面交貨點對外國籍船舶開放。開放范圍為:東經(jīng)120°00′-120°09′,北緯38°16′-38°29′水域。有關軍事設施安全保密等具體事宜,請你市與當?shù)剀娛虏块T商定。進出該原油出口海面交貨點油輪的檢查檢驗工作,由天津港口岸有關檢查檢驗單位承擔。
二、今后國家管轄的渤海海域內(nèi)新建的原油出口海面交貨點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征求軍事部門和邊檢、海關、檢驗檢疫、海事等口岸有關單位意見后仍報國務院審批。
三、有關檢查檢驗單位增加人員編制等問題,由你市根據(jù)業(yè)務量增長情況,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國務院????????????????
二〇〇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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