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正源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楊翠英
張振東(河北高階律師事務所)
唐某市豐某某國能熱力有限公司
高景芳(河北渤澳律師事務所)
原告唐某正源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唐某市高新區(qū)建設北路東方大廈B座9099室。
法定代表人周愛民,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楊翠英。
委托代理人張振東,河北高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唐某市豐某某國能熱力有限公司,住所地唐某市豐某某園北小區(qū)銀城熱力公司院內。
法定代表人于國生,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高景芳,河北渤澳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在審理原告唐某正源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唐某市豐某某國能熱力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原告在開庭審理時到庭后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633元,減半收取316元,由原告負擔。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633元,減半收取316元,由原告負擔。
審判長:徐本民
審判員:楊慧苑
書記員:于桂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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