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某,女,漢族,住江蘇省太倉市。
被告:上海特某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區(qū)。
被告: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張勇,執(zhí)行董事兼總經理。
原告周某與被告上海特某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7日立案后,因案件復雜,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
審判員:劉??燕
書記員:張富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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