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某
許振威(河北泉盛律師事務所)
徐某某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
李薇
原告殷某某。
委托代理人許振威,河北泉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徐某某。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住所地承德市雙橋區(qū)都統(tǒng)府大街7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負責人米學貴,職務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李薇,系該公司職員。
原告殷某某與被告徐某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原告殷某某于2016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審判長:付軍
書記員: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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