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被告:杜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被告: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佟志仟,男,黑龍江騰飛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李某與被告杜某、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7年5月1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某及被告杜某、王某及委托訴訟代理人佟志仟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李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要求被告給付借款100000元。2.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二被告為夫妻關系,2015年10月1日,二被告因經(jīng)營飯店、做生意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約定利息2分,約定2016年2月1日還款。借款后被告每月支付利息?,F(xiàn)原告找二被告索要本金,但二被告多次推拖,故原告訴至法院。
本院經(jīng)審理認定事實如下:被告杜某與被告王某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10年2月經(jīng)政府登記結婚。2015年10月1日,杜某因經(jīng)營X廣場X小館、七臺河市X電玩城缺少資金向李某借款100000元,雙方約定月利2分,2016年2月1日還款。2015年10月1日,李某通過X銀行轉給杜某人民幣100000元。此后,杜某按月利2分付給原告利息。借款期滿后,杜某未償還借款。李某向被告杜某、王某催要借款未果。
本院認為,原告提供的借據(jù)是雙方當事人達成借款合意的表現(xiàn),銀行的匯款單能夠證明借款己實際交付。原、被告之間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貸關系,應受到法律的保護。雙方約定明確的還款期限,被告應當按約定期限還款。被告杜某與王某系夫妻關系,借貸關系發(fā)生在二被告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被告王某對該債務屬于杜某個人債務的主張未提供任何證據(jù),本院不予認可。綜上,原告要求二被告償還借款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杜某、王某于本判決生效后三日內(nèi)給付原告李某借款10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300元,減半收取計1150元,由被告杜某、王某承擔。此款原告李某已預付,被告杜某、王某在給付上款時將此款一并給付原告李某。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葛新妹
書記員: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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