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某某,男,漢族。
委托代理人任傳峰,黑龍江鴻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某某,男,漢族。
被告呂某某,女,漢族。
原告徐某某訴被告張某某、呂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依法進行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原告起訴的被告張某某、呂某某,按原告提供的住址,無法找到?,F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張某某、呂某某的準確住址,其起訴的被告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徐某某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3,700.00元,本院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劉宏偉 代理審判員 肖 毅 人民陪審員 張忠義
書記員: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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