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淶水縣,委托訴訟代理人:丁志偉,河北平一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劉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淶水縣,委托訴訟代理人:呂學軍,河北厚博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受理的原告劉某與被告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于2018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撤回對被告劉某某的起訴。
本院認為,原告劉某的撤訴申請是對自己訴訟權(quán)利的自主處分,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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