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北區(qū)。
原告:齊某1,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北區(qū)。
原告:齊某2,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北區(qū)。
以上三原告委托代理人:王金增,河北北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齊某3,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南區(qū)。
被告:齊某4,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南區(qū)。
被告:齊某5,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唐山市路北區(qū)。
原告劉某、齊某1、齊某2與被告齊某3、齊某4、齊某5繼承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齊某1、被告齊某5及原告劉某、齊某1、齊某2的委托代理人王金增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齊某3、齊某4經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劉某、齊某1、齊某2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依法繼承被繼承人齊曉峰的遺產房產的一半(坐落于唐山市××區(qū)光明××樓××號,建筑面積49.42平方米,現價值約25萬元,另一半歸原告劉某所有)由三原告享有所有權,給被告一方折價補償款。2、各繼承人依法繼承房產的同時承擔齊曉峰生前債務1.5萬元。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原告劉某與齊某1、齊某2系母女關系?!痢痢痢聊辍痢猎隆痢寥赵鎰⒛撑c齊曉峰結婚,雙方均系再婚,齊曉峰與前妻生有一子齊某5,齊曉峰的母親(于××××年××月××日死亡)、父親齊國棟生有兄弟三人齊某4、齊某3、齊曉峰。原告劉某與齊曉峰結婚時,齊某5、齊某1、齊某2均系未成年,且一起共同生活。齊曉峰于2004年1月13日去世,死后留有房產的一半(于2000年劉某與齊曉峰共同購買唐山市××區(qū)光明××樓××號,建筑面積49.42平方米,現價值約25萬元,另一半歸原告劉某所有)。齊曉峰的繼承人有三原告和被告齊國棟、齊某5和齊曉峰的母親,因齊曉峰的母親去世,其份額由四被告齊國棟、齊某5、齊某4、齊某3和原告齊某1、齊某2繼承。原告劉某與齊曉峰在1997年曾向劉連成借現金15000元在大家繼承房產時應承擔此債務。因財產繼承問題,原、被告不能協商一致,故此原告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如請事項。庭審中原告稱因齊國棟在訴訟過程中去世,其繼承人均參加訴訟,故撤銷對齊國棟的起訴,當庭提交撤回起訴申請書,訴訟請求第二項不再主張。
經審理查明,原告劉某系被繼承人齊曉峰的配偶,二人于××××年××月××日登記結婚,雙方均系再婚,齊曉峰與前妻生有一子齊某5,被繼承人齊曉峰的母親(于××××年××月××日死亡)與其父親齊國棟(于2016年6月19日死亡)生有三子分別為齊某4、齊某3、齊曉峰。原告劉某與齊曉峰結婚時,齊某5、齊某1、齊某2均系未成年,且一起共同生活。齊曉峰于2004年1月13日去世,被繼承人齊曉峰曾于2000年3月29日購得路××小區(qū)××樓××房產一套。原告齊某1、齊某2表示齊曉峰的遺產中其應占的份額歸原告劉某所有。被告齊某4、齊某3表示齊曉峰的遺產中其應占的份額歸被告齊某5所有。
上述事實有證明信、結婚證、購房證書等證據及當事人的陳述予以證實,經當庭質證,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依法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本案中,原告齊某1、齊某2主張齊曉峰的遺產中其應占的份額歸原告劉某所有,系其真實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確認。被告齊某4、齊某3主張齊曉峰的遺產中其應占的份額歸被告齊某5所有,系其真實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確認。原告劉某主張路××小區(qū)××樓××房產歸其所有,齊某5所占的遺產份額原告劉某給付其房屋補償款7萬元,被告齊某5對此表示認可,本院對此予以認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第十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坐落于路北區(qū)52號小區(qū)118樓2門13號房產歸原告劉某所有,原告劉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給付被告齊某5房屋補償款7萬元。
案件受理費5275元,由原告劉某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趙 楊 人民陪審員 史媛媛 人民陪審員 張春興
書記員:張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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