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某
王宇男(黑龍江達升律師事務所)
王飲友
王某
原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住尚志市。
委托代理人王宇男,黑龍江達升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飲友,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現(xiàn)羈押于延壽縣看守所。
被告王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尚志市。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王飲友、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4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5月12日、7月3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某、被告王飲友到庭參加訴訟,被告王某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本院認為,被告王飲友向原告劉某某借款5.8萬元,為其出具借據(jù)一份,被告王飲友對借款事實無異議,雙方借貸關系成立,被告王飲友應當償還。王飲友與王某系夫妻關系,王飲友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原告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維護。綜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百零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王飲友、王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給付原告劉某某借款本金5.8萬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250元,保全費600元,由被告王飲友、王某負擔,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被告王飲友向原告劉某某借款5.8萬元,為其出具借據(jù)一份,被告王飲友對借款事實無異議,雙方借貸關系成立,被告王飲友應當償還。王飲友與王某系夫妻關系,王飲友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原告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維護。綜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百零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王飲友、王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給付原告劉某某借款本金5.8萬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250元,保全費600元,由被告王飲友、王某負擔,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繳納。
審判長:馬玉艷
審判員:宋世田
審判員:王金輝
書記員:宛冬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