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某
劉素慧(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
王會建
原告劉某某。
委托代理人劉素慧,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律師。一般代理。
被告王會建。
本院在審理原告劉某某與被告王會建合伙協(xié)議糾紛一案中,原告劉某某于2015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劉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劉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25元,由原告劉某某負擔。
本院認為,原告劉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劉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25元,由原告劉某某負擔。
審判長:王世寧
書記員:耿靜環(h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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