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呂春林、孟蓓,河北球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史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魏瑞彪,河北廣拓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金皎潔,女。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史某某、金皎潔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趙江云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孟蓓,被告史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魏瑞彪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金皎潔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案件事實
2010年6月14日原告向被告史某某賬戶轉(zhuǎn)入56400元。2010年7月14日案外人米榮麗出具借條一張,載明:“今借劉某某現(xiàn)金60000元整(陸萬元整)”。2014年8月10日史某某及被告金皎潔作為擔保人向原告出具承諾書一份,載明:“授米榮麗委托,將欠劉某某的九萬元人民幣從撤訴之日起至2015年底全部還清,還到4.5萬元時撤回米榮麗的欠條一張,再還4.5萬元時撤回,米榮麗的另一張欠條。第一次還款2014年9月份還2萬;第二次還款2014年12月還2.5萬;第三次2015年上半年6月前還2.5萬;第四次2015年下半年12月前還2萬,如果錢不到位,有史某某負責給,有金皎潔擔?!?。原告稱上述款項已經(jīng)償還4.5萬元,剩余4.5萬元未償還?,F(xiàn)原告以被告史某某應償還借款,且被告金皎潔作為擔保為由,訴至本院。
裁判結(jié)果
本院認為,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原告為證實其主張?zhí)峤涣私钘l、銀行轉(zhuǎn)賬憑證、承諾書予以證實。關于原告提交的承諾書系原、被告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且被告稱自2014年8月10日之后未向原告償還過借款,因此,被告應償還原告借款45000元。關于被告史某某主張其行為屬于一般擔保責任,且已經(jīng)超過擔保期間。根據(jù)被告史某某向原告出具的承諾書中顯示,其應負償還責任,故被告該主張,本院不予支持?!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quán)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quán)人有權(quán)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北景钢?,被告金皎潔作為擔保人,未約定擔保期間,且已超過法定的保證期間六個月,因此,原告主張被告金皎潔承擔擔保責任,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金皎潔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史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償還原告劉某某借款45000元;
二、駁回原告劉某某對被告金皎潔的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訴訟費925元,減半收取462.5元,由被告史某某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并于上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七日內(nèi)預交上訴費并提交繳費收據(jù)原件(收款單位: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賬號:62320109058647,開戶銀行:河北銀行華興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判員 趙江云
書記員: 劉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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