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老河口市。委托訴訟代理人:蔣志杰,系湖北正音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被告:張?zhí)?,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回族,住湖北省老河口市。委托訴訟代理人:吳瑞祥,系湖北正音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第三人:老河口天海建筑供水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老河口市孟樓過境路**號。法定代表人:黃文財,系該公司經(jīng)理。委托訴訟代理人:石艷安,系湖北宏義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張?zhí)健⒌谌死虾涌谔旌=ㄖ┧邢薰荆ㄒ韵潞喎Q天海公司)不當?shù)美m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因本案案情復雜,不宜適用簡易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zhuǎn)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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