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孝昌縣人,住湖北省孝昌縣。
委托訴訟代理人:徐行偉,湖北正堂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被告: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孝昌縣人,住湖北省孝昌縣。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李某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徐行偉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李某某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故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原告劉某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某某償還欠款陸萬元給原告。2、由被告李某某承擔本案訴訟費用。事實與理由:2015年4月左右,原告與其他工人在被告李某某名下從事建筑打地面工作,后經(jīng)2015年7月16日結(jié)算,被告欠發(fā)工資6萬元,并出具欠條一份,至今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種種理由予以推脫、躲避,原告在萬般無奈之下,只得訴諸貴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上列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本院認為: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依照事前簽訂的協(xié)議,勞務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勞務活動,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勞動報酬的合同為勞務合同。本案中,原告劉某某向被告李某某提供勞務,被告李某某理應依照協(xié)定向原告劉某某支付勞動報酬,經(jīng)原、被告雙方結(jié)算,被告李某某欠原告劉某某工人工資6萬元,并出具欠條一份,原、被告之間勞務合同關系明確,證據(jù)確實充分,欠款事實成立,本院予以確認。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原告因此要求被告支付欠款6萬元的訴請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訴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李某某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自動放棄抗辯權利,由此產(chǎn)生的不利后果由其承擔。
綜上所述,原告劉某某訴求被告李某某支付工人工資欠款6萬元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jù),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李某某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nèi)支付原告劉某某工人工資欠款6萬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300元,由被告李某某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至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余春明 審判員?。厚槝s華 審判員?。簞⒃偃A
書記員::何琢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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