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某
蔡勇(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
何某某
陳崢(北京玉言律師事務所)
尚某某
原告:劉某某。
委托代理人蔡勇,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何某某。
委托代理人陳崢,北京玉言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尚某某。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何某某、尚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蔡勇,被告何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陳崢、被告尚振坤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被告何某某辯稱,對事故本身沒有異議,對造成的原告的損失醫(yī)療費損失要求質(zhì)證,在合法范圍內(nèi)予以承擔;本人沒有正常收入,生活困難請酌情判決。
被告尚某某辯稱,我與何某某只是朋友,我的車是無償借給何某某使用的,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應由何某某賠償,請法院駁回對我車輛的保全。
本院認為,原、被告對唐山市公安警察支隊唐曹高速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均未提出異議,本院應予采信。原告損失醫(yī)療費55390.85元,本院予以確認,由被告何某某賠償;被告尚某某主張事故車輛系被告何某某無償借用,原告有異議且被告證據(jù)不足,車輛亦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第十四條 ?、第十八條 ?、第四十八條 ?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判決如下:
被告何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nèi)賠償原告劉某某醫(yī)療費人民幣55390.85元,被告尚某某承擔連帶責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75元,由被告何某某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同時預交訴訟費用,上訴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人在上訴期內(nèi)未預交訴訟費用的,應當自上訴期屆滿次日起在7日內(nèi)預交,逾期本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本院認為,原、被告對唐山市公安警察支隊唐曹高速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均未提出異議,本院應予采信。原告損失醫(yī)療費55390.85元,本院予以確認,由被告何某某賠償;被告尚某某主張事故車輛系被告何某某無償借用,原告有異議且被告證據(jù)不足,車輛亦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第十四條 ?、第十八條 ?、第四十八條 ?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判決如下:
被告何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nèi)賠償原告劉某某醫(yī)療費人民幣55390.85元,被告尚某某承擔連帶責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75元,由被告何某某負擔。
審判長:王樹寧
書記員:,逾期由原告申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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