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無為市人民檢察院
刑事抗訴書
無檢一部訴刑抗〔2020〕48號
????安徽省無為市人民法院以(2020)皖0225刑初**號刑事判決書對被告人胡某某開設(shè)賭場一案判決:被告人胡某某犯開設(shè)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本院依法審查后認為,對被告人胡某某認罪認罰后又提出上訴的情形依法應(yīng)當予以抗訴,理由如下:
被告人胡某某在審查起訴期間自愿認罪認罰,本院因此對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并處罰金的從寬處罰量刑建議。被告人胡某某同意該量刑建議,并在辯護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后安徽省無為市人民法院在該量刑建議幅度內(nèi)依法進行判決,且在量刑建議最低檔量刑。被告人胡某某在證據(jù)沒有發(fā)生變化的情況下,未闡述任何原因而提起上訴,因此其一審時適用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應(yīng)再適用,應(yīng)對其處以更重的刑罰。
綜上所述,被告人胡某某已不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的條件,為維護司法公正,準確懲治犯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特提出抗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安徽省無為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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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無為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9月8日
附:
1.被告人胡某某現(xiàn)羈押于無為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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