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馮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元氏縣。委托代理人李雪巧,河北中石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被告:馮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元氏縣
馮某某與馮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2日立案。原告馮某某于2018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rèn)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zhǔn)許馮某某撤訴。案件受理費(fèi)2370.0元,減半收取計1185.0元,由馮某某負(fù)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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