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豐縣支行。住所地:湖北省咸豐縣高樂山鎮(zhèn)解放路**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2826676464227Y。負責人:陸峻峰,該行行長。委托訴訟代理人:沈素敏,湖北劉咸生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黃靜,湖北劉咸生律師事務所律師。被申請人: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苗族,住咸豐縣。申請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豐縣支行與被申請人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豐縣支行于2018年11月19日向本院申請財產(chǎn)保全,請求凍結李某的住房公???金105000元(賬號為42×××61)。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豐縣支行已提供擔保。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豐縣支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凍結李某的住房公積金105000元(賬號為42×××61)。期限為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18日。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nèi)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審判員 陳橋森
書記員:向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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