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
王霄朋(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
王某某
王某某
王某渲
王某某
王某某、王某渲、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某
王某某
李某某
高韶剛(河北石某某行唐縣雄鷹法律服務所)
張某某
顧偉強(河北燕趙眾誠律師事務所)
王春生
郭某某
安盛天平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程亞楠
石某某元某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
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住所地:行唐縣龍州鎮(zhèn)永昌路。
負責人楊振華,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王霄朋,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某,行唐縣王市同村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某,行唐縣王市同村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渲,行唐縣王市同村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某,行唐縣王市同村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某、王某渲、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某,系王某某、王某渲、王某某的父親。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某,行唐縣王市同村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李某某,行唐縣王市同村人。
以上六
被上訴人的
委托代理人高韶剛,石某某市行唐縣雄鷹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張某某,行唐縣西霍同村人。
委托代理人顧偉強,河北燕趙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春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郭某某。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安盛天平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qū)桃園南路31號鴻富商務大廈6層602、604-606。
負責人王格平,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程亞楠,該公司法律顧問。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石某某元某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元氏縣姬村鎮(zhèn)姬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國,該公司經(jīng)理。
原審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元氏支公司。住所地:石某某市元氏縣長春路25號。
負責人孫會軍,該公司經(jīng)理。
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行唐縣人民法院(2014)行民一初字第0120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本院認為,本案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經(jīng)河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石某某正定大隊勘驗現(xiàn)場,并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一審庭審中,本案當事人均表示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無異議,現(xiàn)上訴人提出對責任認定有異議,未出示證據(jù)證實其主張,本院不予采信。本案事故發(fā)生時,受害人王俊艷被甩出車外,后被冀A×××××小型轎車碾壓死亡,王俊艷相對于冀A×××××車屬于第三者,因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的規(guī)定,上訴人作為冀A×××××號車的承保公司,應當在交強險及商業(yè)三者險限額內(nèi)承擔賠償責任。綜上所述,原審判決并無不妥,上訴人上訴理由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一款 ?第(一)項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訴訟費4030元,由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本院認為,本案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經(jīng)河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石某某正定大隊勘驗現(xiàn)場,并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一審庭審中,本案當事人均表示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無異議,現(xiàn)上訴人提出對責任認定有異議,未出示證據(jù)證實其主張,本院不予采信。本案事故發(fā)生時,受害人王俊艷被甩出車外,后被冀A×××××小型轎車碾壓死亡,王俊艷相對于冀A×××××車屬于第三者,因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的規(guī)定,上訴人作為冀A×××××號車的承保公司,應當在交強險及商業(yè)三者險限額內(nèi)承擔賠償責任。綜上所述,原審判決并無不妥,上訴人上訴理由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一款 ?第(一)項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訴訟費4030元,由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唐支公司負擔。
審判長:靳建軍
審判員:張君
審判員:張潔
書記員:翟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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