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人民檢察院
不起訴決定書
xx縣院一部刑不訴〔2020〕x號
被不起訴人吾xx,女性,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65xx2219xxxxxxxxx,維吾爾族,小學,個體勞動者,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xx地區(qū)xx縣。地址:新疆xx縣xx鎮(zhèn)xxx村xx號,2019年xx月xx日因涉嫌包庇罪被xx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xx月xx日由我院批準逮捕,2020年xx月xx日被xx縣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本案由xx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吾xx涉嫌幫助偽造證據(jù)罪,于2020年x月xx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于本院于2020年xx月xx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xx日。
經(jīng)本院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xx月xx日14時43分時,阿xx江無證駕駛車主為自己的新xx號小型轎車(車上乘坐吾xx一人)從xx縣xx(南方)往xx縣xx方向(北方)到xx縣xx鄉(xiāng)xx村x組路段時車子前面碰撞行人麥xx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麥xx受傷,車輛不同程度損壞。事故發(fā)生后吾xx用自己的新xxxx號小車把受傷人員送xx縣人民醫(yī)院,由吾xx提議將肇事的車輛換成自己的新xx號汽車,然后阿xxx將自己的車子移送到xx縣xx鄉(xiāng)xx村xx號院子藏起來,然后趕往醫(yī)院后給穆xx打電話,讓其來醫(yī)院,阿xx將肇事司機換成了穆xx,穆xx將自己證件給了交警,并給交警說了是自己開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偽造了證據(jù),后經(jīng)交警多次進行教育后才將事實告訴了交警,2019年xx月xx日麥xx因嚴重受傷在xx縣人民醫(yī)院醫(yī)療無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吾xx的行為情節(jié)輕微,在偵查機關的詢問中有坦白、認罪的表現(xiàn),使訴訟活動能夠正常的進行,雖有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整的行為,未達到多次幫助的,或者幫助行為導致訴訟活動無法進行、中止的;造成錯案的、影響惡劣的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綜合上述從輕情節(jié)考慮,犯罪嫌疑人吾xx可能被判處拘役、管制,承辦人建議對犯罪嫌疑人吾xx酌定不起訴。
本院認為,吾xx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7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雖有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整的行為,未達到多次幫助的,或者幫助行為導致訴訟活動無法進行、中止的;造成錯案的、影響惡劣的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7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吾xx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nèi)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xx縣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xx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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