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雙樺人民檢察院
不起訴決定書
黑雙樺檢刑檢刑不訴〔2020〕11號
被不起訴人滿某某,男,194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2321021946********,漢族,小學文化,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七臺河市茄子河區(qū)宏偉鎮(zhèn)鹿山村,住黑龍江省尚志市**鎮(zhèn)**村,因涉嫌濫伐林木罪,經黑龍江省林區(qū)公安局樺南分局決定,于2020年11月16日被黑龍江省林區(qū)公安局樺南分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黑龍江省林區(qū)公安局樺南分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滿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在審查該案過程中發(fā)現被不起訴人死亡。
經本院依法審查查明:
被不起訴人滿某某在樺南林業(yè)局泥源林場施業(yè)區(qū)20林班有個體林,并持有林權證,2018年因其個體林楊樹產生病害,滿某某向七臺河林業(yè)主管部門申請采伐,獲準采伐3公頃楊樹,采伐性質為皆伐(有采伐許可證)。滿某某于2018年11月組織采伐,但在采伐過程中,未按規(guī)定的面積進行采伐,超過采伐面積7.855公頃,超采楊樹5939株,立木蓄積1073.5419立方米,出材740.7439立方米。
本院受案后,在審查過程中發(fā)現滿某某死亡,及時通知黑龍江省林區(qū)公安局樺南分局說明情況,經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證核實,證明被不起訴人滿某某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在其家中因腦溢血病逝,其家屬在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起訴前,未向公安機關及時告知滿某某死亡情況。本院獲此說明后向公安機關發(fā)出調取證據通知書,由公安機關依法調取滿某某醫(y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據,現公安機關已將滿某某因腦溢血醫(y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提交到本院。
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滿某某濫伐林木數量巨大,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第二款之規(guī)定,涉嫌濫伐林木罪,本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因被不起訴人滿某某已死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決定對滿某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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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樺人民檢察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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