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區(qū)人民檢察院
不起訴決定書
茂南檢一部刑不訴〔2020〕Z162號
被不起訴人冉某某,男,1989年**月**日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市人,公民身份號碼2301821989********,漢族,大專文化,戶籍所在地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市**鎮(zhèn)**村**組,住址同戶籍地。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
被不起訴人譙某某,男,1986年**月**日生,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qū)人,公民身份號碼5137011986********,漢族,中專文化,戶籍所在地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qū)**鎮(zhèn)**村**組,住址同戶籍地。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
被不起訴人常某某,男,1989年**月**日生,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qū)人,公民身份號碼2327001989********,漢族,初中文化,戶籍所在地為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qū)**鎮(zhèn)**里**村**號,住址同戶籍地。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
被不起訴人姜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河北秦皇島市海港區(qū)人,公民身份號碼2321011988********,漢族,中專文化,戶籍所在地為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qū)**小區(qū)**棟**單元**號,?住址同戶籍地。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9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審。
被不起訴人郝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市人,公民身份號碼2301821989********,漢族,中專文化,現住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區(qū)**鎮(zhèn)**村(戶籍所在地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市**鎮(zhèn)**街**村),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9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審。
被不起訴人李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河北省秦皇島市人,公民身份號碼1303021992********,漢族,大專文化,住河北省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村**號(戶籍所在地為河北省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村**號),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9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審。
本案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冉某某、譙某某、常某某、李某某、郝某某、姜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于2020年10月29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本院依法審查查明:
被不起訴人冉某某、譙某某、常某某、李某某、郝某某、姜某某等人所在的秦皇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沒有得到《***奇》(又名“***奇”)游戲著作權人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的許可、授權的情況下,于2020年6月下旬由該公司負責研發(fā)部的李某某帶領職員開始制作出《***奇》(又名“***奇”)游戲外掛,制作出外掛后由該公司負責機房的郝某某帶領職員利用該游戲外掛批量化、自動化進行游戲打金,以此獲取大量游戲金幣;在非法獲取到該游戲的游戲幣之后,再由公司負責銷售部的常某某帶領職員把非法獲取的游戲幣低價販賣給游戲玩家,非法經營數額為159780.8元。冉某某、譙某某、郝某某、姜某某是公司主要負責人,郝某某負責機房,姜某某負責聯系業(yè)務,李某某負責研發(fā),常某某負責銷售。
本院認為,冉某某、譙某某、常某某、李某某、郝某某、姜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涉案公司及人員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與被害人公司達成諒解,被害人請求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姜某某、李某某、郝某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具有自首情節(ji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且六人均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冉某某、譙某某、常某某、李某某、郝某某、姜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茂名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茂名市茂南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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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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