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
劉某某
劉希國(河北唐山路北區(qū)喬屯法律服務所)
王會才
張艷玲
楊春榮(河北秉信律師事務所)
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上訴人(原審被告)劉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委托代理人劉希國,唐山市路北區(qū)喬屯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會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張艷玲,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唐山市樂亭縣汀流河鎮(zhèn)張莊村北2條33號。
委托代理人楊春榮,河北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李某某、劉某某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唐山市開平區(qū)人民法院(2011)開民初字第51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本院認為:合法的債務應當清償。上訴人李某某、劉某某與被上訴人王會才、張艷玲間雖然沒有書面借款材料,但結(jié)合上訴人劉某某對被上訴人提交的手機錄音中所涉及部分客觀事實的認可,并被上訴人張艷玲的取款憑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證實雙方間的借款法律事實存在,上訴人雖然對借款事實予以否認但未提供證據(jù)證明,故一審判決上訴人承擔償還責任并無不妥。綜上,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上訴理據(jù)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第一款 ?第(一)項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50元,由上訴人李某某、劉某某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本院認為:合法的債務應當清償。上訴人李某某、劉某某與被上訴人王會才、張艷玲間雖然沒有書面借款材料,但結(jié)合上訴人劉某某對被上訴人提交的手機錄音中所涉及部分客觀事實的認可,并被上訴人張艷玲的取款憑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證實雙方間的借款法律事實存在,上訴人雖然對借款事實予以否認但未提供證據(jù)證明,故一審判決上訴人承擔償還責任并無不妥。綜上,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上訴理據(jù)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第一款 ?第(一)項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50元,由上訴人李某某、劉某某負擔。
審判長:李巖
審判員:劉玉秋
審判員:苗立柱
書記員:高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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