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榮某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區(qū)。
法定代表人:黃青紅,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徐榮,上海嘉富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上海瑞御展覽展示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賢區(qū)。
法定代表人:陳茶音。
被告:曹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閔行區(qū)。
原告上海榮某物流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瑞御展覽展示制作有限公司、曹某運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因案情復雜,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
審判員:費正權
書記員: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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