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尉彬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賢區(qū)。
法定代表人:龔梅,總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奇,河南良承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夏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安徽省界首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大樂,上海律才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在審理原告上海尉彬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訴被告夏某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8月9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丁偉獨任審判。審理中,發(fā)現本案案情復雜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審判員:陳巨瀾
書記員: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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