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天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黃立志,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姍姍,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萬城金控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寶山區(qū)。
法定代表人:劉翠蘋。
原告上海天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與被告萬城金控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因被告下落不明,需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審判員:葉夢沅
書記員:賴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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