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博彩包裝印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區(qū)。
法定代表人:李素娥,執(zhí)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文文,上海眾律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洪睿,上海眾律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上海圓廣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區(qū)。
法定代表人:胡禕。
被告:胡禕,女,1989年4月27日生,漢族,住上海市松江區(qū)。
被告:謝承光,男,1980年11月18日生。
原告上海博彩包裝印刷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圓廣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胡禕、謝承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于2019年7月25日以原、被告采取其他方式解決糾紛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F(xiàn)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并無不當,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上海博彩包裝印刷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尚未繳納,免予收取。
審判員:顧凌之
書記員: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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