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東方杰某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區(qū)。
法定代表人:王安祥,經(jīng)理。
被告:喬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河北省石家莊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虞菁,上海唐毅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上海東方杰某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喬某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上海東方杰某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內(nèi)繳納訴訟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上海東方杰某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審判員:陳希希
書記員:王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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